从“三查”入手整顿规范矿产开发秩序浏览次数:623 发布日期:2006-04-07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勘查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下发《方案》今年治乱工作要全面完成,治散工作要有显著成效,治本工作要取得明显进展(记者 吴 岗)3月23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明确指出,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也是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关键一年,治乱工作要全面完成,治散工作要取得显著成效,治本工作要取得明显进展。九部门对此提出具体要求:整顿任务在2006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9月底前完成目查验收;各省(区、市)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全面展开,全面开展各类矿山企业家底清查;在推进矿业税费制度改革的同时,实现税费应收尽收;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制度;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的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地日常监管责任体系基本建立。各地应从“三查”入手,全面刹风治乱。对各种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正在实施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矿产资源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清查。在重点市、县全面建立动态巡查制度、举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联打制度,建立违法行为日常查处机制,坚决关闭严重污染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以及禁采区内进行开采的矿山企业。进一步推进钨等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严肃查处越权审批和违规审批行为。今年要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从分类管理入手,认真执行国家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和分类出让的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出让程序,严格控制出让范围,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在规范矿业税费征收的前提下,实现足额征收、严格管理。全面规范和加强矿业权管理。从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入手,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促进规模化开采和集约化利用。全面部署和开展矿产资源整合工作,实现重点突破。2006年年底前完成所有布局不合理矿山的资源整合规划方案的编制、审批和备案工作,完成重点矿区、煤炭等重要矿种资源整合后矿山的采矿许可证换证任务。对已关闭矿山,要调整矿区布局,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重新确定开采主体。各地要全面加强矿产开发监管,从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入手,摸清矿山企业各类矿产资源家底,加强储量登记和矿山统计年报等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化技术,逐步实现全国各类矿山基础状况和矿业权网上登记与管理,提高科学决策和宏观调控能力。建立健全矿山地质测量机构,完善各类储量管理图件和台账,推进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管,探索实施矿山开采专家会诊等管理制度。强化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监管职能,重点加强基层矿产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加强矿政监管力量,保障人员、经费和监管设备,明确职责,实行任务到矿、责任到人,建立查处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快速反应机制。 (6-03281-DK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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