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有偿使用将拿煤炭试点浏览次数:487 发布日期:2006-04-25 分类:专业领域/矿山环境地质新设置的采矿权都要通过市场方式有偿取得,已占有的采矿权要补缴相应费用,强制企业承担矿山开采中的环境成本和生态修复成本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3月28日在香港出席亚洲投资大会时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将积极推进资源和环境使用制度的改革,全面实行资源有偿取得以及排污权的有偿获得和排污权交易,其中煤炭行业将作为试点率先进行资源使用制度改革。朱志刚认为,长期以来我国形成廉价、无偿的资源使用制度,导致企业成本的外部化和社会化、资源开采和利用上的浪费,同时也导致了环境和生态的破坏以及矿难的发生。他说,资源使用制度改革方面,将按照市场化的思路,改革资源产廉价和无偿取得,建立起资源开采的成本合理负担机制和企业珍惜资源的长效机制,使资源的开采和使用在市场机制调节下走上集约化的道路。朱志刚表示,我国已安装步选择煤炭行业作为改革试点,准备积累经验后逐步推开。改革的一项核心内容是全面实行资源有偿取得的制度,新设置的采矿权都要通过市场方式有偿取得,并规范市场取得的程序和方江,对超级大国的矿山企业已经占有采矿权要补缴相应费用,使得新老企业、内外资企业均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改革的其他内容还包括,通过建立矿区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保证金制度,强制企业承担矿山开采中的环境成本和生态修复成本;改革资源税的计征办法;强制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等。针对如何确保中央的改革政策能够在地方得到有效执行的问题,朱志刚表示,企业为取得矿业权或是排污权而缴纳的资金,较大比例将被划归地方,比如在矿业权的有偿取得上,目前研究80%给地方政府;将来在环境上的收费,也要大头给地方,以调动地方治理环境和促进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张 红)地质勘查导报编后矿产资源有偿取得制度,在我国喊了有好多年,从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额逐年增加的实际情况看,制度确实起到了作用。现在,国家确定全面实行资源有偿取得制度,这又是一大进步。矿产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具有资源、资产双重属性,实行有偿取得制度,既是国际惯例,也是珍惜资源、有效利用资源根本之策的要求。 (6-04011-DK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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