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勘院以“大地质”观统筹安排工作

浏览次数:514  发布日期:2006-05-29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勘查
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在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过程中,牢固树立“大地质”观,明确提出“地质立院”是贯彻《决定》的具体体现,并于近日提出力争今年地质工作在项目总数、经济规模(1000万元)、地域上有突破。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工作会议精神和江苏省地勘局党组要求,当前,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把深入学习贯彻《决定》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并组织全院职工学习、研讨,要求大家做到掌握《决定》的基本内容理解《决定》的精神实质;树立为国家缓解资源瓶颈约束,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感;确立“地质立院”思想,明确“地质立院”是贯彻《决定》的具体体现,是院生存发展、更好地适应今后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据了解,为力争实现今年地质工作的三大突破,该院将采取四项措施:——整合“大地质”工作构架,加强“大地质”工作领导。该院拥有矿产勘查所、地质环境研究所等多个开展“大地质”工作的机构,有地质灾害评估甲级、地质灾害治理设计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固体矿产勘查甲级、水文地质工程于质环境地质调查甲级等一批开展“大地质”工作的各类资质。虽然该院“大地质”工作起步较早、效益较好,但也存在部门之间工作重复、资源配置不合理等现象,资质作用未能充分发挥。针对这些问题,今年该院拟整合“大地质”工作构架,挂牌成立统一的“大地质”工作管理机构,统一调配资源,用好用活各种资源,充分发挥资质效能和作用。——加强对以往地质资料的研究和二次开发,使老资料发挥新作用。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老牌综合地质单位,历史上在南京周边地区做了大量的地质工作,形成了大量的地质资料。该院在切实加强管理和保护的同时,将加强对这些资料的研究和二次开发,使老地质资料在新时期发挥新作用。——加强地灾评估及其他“大地质”工作,扩大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地质工作的影响力。地质灾害评估是该院“大地质”工作的亮点和特色。该院今年在继续做好地质灾害评估工作的同时,全面出击,向省内其他具备条件的地区扩展,扩大地灾评估方面的经济规模。另外,废旧矿山复绿是江苏省打造生态大省的一大内容,而矿山复绿规划、设计、施工正是该院的特长,也是地勘单位为江苏打造生态大省作贡献的机会。该院将通过各种渠道获取这方面的信息,主动出击,力争把矿山复绿规划、设计、施工做成新亮点、新特色。——加强与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多的国家项目。省、市、县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是各级政府开展“大地质”工作的主管部门,掌握着“大地质”工作的主管部门,掌握着“大地质”工作方面的各种政策、信息、项目、资金等资源。该院将加强与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联系,积极提供服务,为争取更多的国家地质工作项目打下基础。               (周春华)(6-0511·B2-K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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