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项目地灾危评有了规程浏览次数:609 发布日期:2006-09-21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记者陈国章报道,8月25日,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广西国土资源厅编制的《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进行评审。专家指出,该规程不仅与部颁要求兼容,而且紧密结合广西实际,进行了多方面的创新。一是评估灾种在部颁要求4种类型的基础上扩展为19种,涵盖了广西主要的危害较大的地质灾害种类,为项目建设和保护地质环境提供了技术保障。二是对不同的评估级别所需投入的实物工作量作出了明确规定,解决了多年来评估工作实物工作量不明确的难题,具有可操作性。三是规程所列出的各种分级分类及划分标准明确,便于评估工作的评价体系指标量化。特别是在适宜性的划分上引入了治理资金(含赔偿金)的比例指标,划分等级更加合理。四是规程的内容全面丰富,便于管理者、评估人员、评审专家使用。五是针对广西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对不同类型地区的野外地质环境调查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包括自然边坡稳定性、人工切坡稳定性、特殊岩土分布区、岩溶强烈发育区、泥石流沟谷、矿山排水影响范围、水库浸没范围等七个重要方面。这对提高评估工作质量将起到重要作用。 (2006.9.1,中国国土资源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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