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在废弃采石场蔓延

浏览次数:513  发布日期:2006-09-28  分类:专业领域/矿山环境地质
——广东省采石场整治和复绿工作纪实祝桂峰从2003年7月至今年7月,广东省共头等措资金11.96亿元,实际投入资金7.55亿元,实施采石场关闭和复绿工作,共关闭采石场1098个,复绿废弃采石场1242个,复绿面积2775万平方米,其中615个废弃采石场整治复绿工程已经通过了当地政府组织的验收。9月8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传出消息,广东省采石场经过三年多的整治,乱采滥挖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只采不治状况实现了根本性好转,采石场管理逐步纳入规范化轨道。据了解,采石场关闭复绿是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从2003年7月至今年7月,广东省共筹措资金11.96亿元,实际投入资金7.55亿元,实施采石场关闭和复绿工作,关闭采石场1098个,复绿废弃采石场1242个,复绿面积2775万平方米,有615个废弃采石场的整治复绿通过了当地政府组织的验收。将采石场整治和复绿工作纳入矿产资源规划,依法依规治理,彻底改变只采不治状况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说,近年来广东省上下努力,各级党委、政府根据广东省政府《关于做好全省采石整治和复绿工作的通知》要求(粤府办[2003]49号),将采石场关闭和复绿工作作为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大力营造“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与论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和措施提高采石企业和采矿权人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认识,加强规划管理,对采石场进行数量和规模控制,积极开展废弃采石场的复绿工作。经过三年的整治,政府、企业、社会形成了“谁破坏、谁治理、谁复绿”的共识,乱采滥挖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只采不治状况得到了好转。采石场管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才能防止走“先开发后治理、先污染再整治、先破坏再复绿”的老路。2004年以来,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对辖区内石矿资源需求保障、资源勘查布点、采石场数量和规模控制、生态环境治理目标进行了统筹安排和布局,将采石场关闭和复绿工作纳入了矿产资源规划,为依法依规治理、保护和治理利用石矿资源奠定了良好基础。在采石管理上,注重规划的龙头作用,按照省政府规定重新划定禁采区、限采区、可采区,严格按照规划对采石场布局和生产规模实施控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广莎上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要求,从严审查申请人的资质条件、选点位置、开发利用方式、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才能进入采矿权市场参与竞争,取得采矿许可。企业申请开采石矿,未经环保、林业、水利、安监部门审核同意,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办理采矿许可证;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在矿山督查时发现问题,主动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及时依法查处和纠正。多方筹措整治复绿资金,加大整治力度,复绿面积大增据统计广东省采石场关闭复绿工作预计需投入资金19亿元,目前已筹资11.96亿元。占预算的63%。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7个市筹资11.03亿元,占全省筹资总额的92%;其他14个市筹资0.93亿元,占全省筹资总额的8%。据悉,广东省应关闭采石场1175个,现已关闭1098个,完成93%。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7个市应关闭石场486个,现已关闭490个,完成应关闭场数量的100.8%;其他14个市应关闭石场689个,现已关闭608个,完成应关闭石场数量的88%;珠江流域53个临江市场已于2004年6月底前全部关闭。据了解。广东省现已复绿采石场1208个,完成应复绿石场娄量的47%,复绿面积2775万平方米。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的7个市应复绿石场752个,现已复绿572个,完成76%,复绿面积2101平方米;其他14个市应复绿石场1907个,现已复绿670个,完成35%,复绿面积674万平方米;珠江流域应复绿的53个临江石场,现已复绿21个,完成40%,复绿面积108万平方米。广东省通过复绿验收的石场有615个,占应复绿石场数量的23%。其中:珠江三角洲地区的7个市通过复绿验收的石场433个,占应复绿石场数量的58%;其他14个市通过复绿验收的石场182个,占应复绿石场数量的9%。整治复绿工作进入攻坚阶段,部分地区还需加快整治步伐目前,广东省采石场整治复绿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为了提高各级政府和采矿权人对采石场关闭和复绿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充分领会广东省委、省政府对采石场关闭复绿工作的指示精神,广东省加快了复绿、验收工作进度。目前,广东省复绿资金仍有7亿多元的缺口,制约了采石场复绿工作。又由于今年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因素的影响,致使不少地区临江、临交通要道两旁采石场的整治复绿工作计划落空,难度大。目前,韶关、河源,清远三市临江24个已关闭和京广铁路清远段、广惠高速公路小金口段、沿海高速公路台山段、324国道汕尾段两旁的采石场整治和复绿工作进展缓慢。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表示,采石场关闭复绿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损抓落实工作,担负起禁采区、限采区、可采区内采石场的关闭、复绿、验收的巡查工作,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及时纠正存在问题,保证采石场关闭复绿工作质量。广东省国土资源部门按照筹资、关闭、复绿、验收四项工作环节,督促各市、县按计划的时间进度抓好各阶段工作的落实,重点要抓好禁采区内采石场的整治,特别是抓紧安排临江、临交通要道两旁采石场的复绿和检查验收工作。(2006.9.13,中国国土资源报,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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