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合作 共同保护全球海洋环境

浏览次数:496  发布日期:2006-10-30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勘查
周生贤在GPA第二次政府间审查会开幕式上致辞指出记者步雪琳、黄勇、徐琦报道,联合国环境署“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全球行动计划第二次政府间审查会”今日在北京隆重召开,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出席会议并致辞。他指出,保护海洋环境和海洋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各国义不容辞的责任。中国将与世界各国携手合作,积极推动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全球行动计划的实施,为共同保护全球海洋环境不懈努力。周生贤说,保护海洋环境与控制陆域活动密不可分。中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海洋和海岸带地区在中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海洋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中国在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方面着力抓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和重点海域碧海行动计划。“十五”期间开始实施的辽河、海河、准河、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计划和渤海碧海行动计划取得积极进展,既控制了陆源污染对海洋的影响,又控制了重点海域的污染。“十一五”期间,在继续实施渤海碧海行动计划的同时,还将实施长江口及毗邻海域、珠江口及毗邻海域碧海行动计划。二是大力推行入海排污总量控制制度。中国在渤海的辽东湾、东海的长江口、南海的珠江口开展了旨在控制削减陆源和海上污染总量的容量测算研究试点工作,并采取严格控制陆源、船舶和养殖污染物的排放,加强重点工业污染物的排放,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深度处理,严格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等综合防控措施,努力减少污染物入海总量。三是控制港口、船舶和近岸养殖业污染。大力保护和恢复海洋渔业资源,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减少化肥和农药的施用量,规范畜禽养殖场建设,严格控制生活费水养殖规模,港口、船舶及养殖业污染状况明显好转。四是大力推进海洋生态保护区和沿海防护林建设。中国已经建成海洋和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80余处,其中国家级24处,有效地保护了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以及典型性的海岸、滩余、河口、湿地、海岛、红树林、珊瑚礁等各种生态系统。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一期工程已经完成,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24.5%上繁荣昌盛到35.5%。“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二期工程建设规划”正在实施之中。五是强化海洋环境监督管理。制定和实施了海洋功能区划,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严格执行海岸工程、海洋工程和海上倾废的审批管理制度,完成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计划的编制工作,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以及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建成。六是积极参与海洋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和推动国际环境及海洋环境保护合作与交流,履行国际环境公约和国际环境义务,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周生贤说,尽管中国政府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江河流域及海域依然面临着巨大的环境压力。突出表现在:陆源污染呈加重趋势,导致大江大河的入海口和局部海湾的污染程度仍然严重,海洋生态破坏、突发性海洋污染事件时有发生,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周生贤表示,今后,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河海统筹,陆海兼顾,综合治理。将渤海、长江口、珠江口等重点海域的污染治理与辽河、海河、长江、珠江等重点流域的污染治理相结合,努力改善重点海域的环境质量。二是削减陆源污染物入海量。从源头上减少对海洋的污染。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污水治理工作力度,提高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率,控制污染物入海总量。三是加强海岸的环境管理。建设滨海湿地保护区、典型海洋生态保护区和沿海防护林,优化滨海旅游环境,努力控制海岸带地区人类活动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四是继续加强国际合作。除继续参与西北太、东亚海、GPA等组织倡导的各种行动外,中国还将积极开展与其他国家、其他组织的合作,借鉴和吸收国际上的先进经验,提高中国海洋环境保护水平。联合国环境署“保护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全球行动计划第二次政府间审查会议”于2006年10月16日~20日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将审议全球行动计划实施行动方案。来自100多个国家的代表团约700多人参加会议。(2006.10.17,中国环境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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