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地灾防治全年人员零伤亡浏览次数:572 发布日期:2007-01-19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毛辉勇湖南省石门县国土资源局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全年安全度汛,实现了全年地质灾害防治人员零伤亡。石门县地处湘鄂边界,由于地质结构复杂,境内地灾隐患点多达281处,地灾防治任务繁重。早在2001年4月,该县就率先进行了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历时9个多月,建立数据库,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跟踪管理,对新增和撤销的地灾点实行动态管理,根据灾害点稳定性程度、危险性大小实行分类管理。2006年,石门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石门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石门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理指挥部,同时设立了办公室,负责其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石门县政府利用“4·22”地球日宣传契机,通过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挂图、书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地质灾害宣传力度。向各地灾隐患点受威胁的农户发放了《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让受威胁的所有农户都知道了一旦发生灾情,如何自救和相互转告,确保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地灾防治知识宣传做到了辖区全覆盖,增强了全民的避险自救能力。县政府与各乡镇(区)政府、管委会在年初签订了《石门县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状》,各乡镇(区)也与辖区内的矿山企业签订了《石门县人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状》,认真编制了《石门县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在全县28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明确了11处重点隐患点,出台了单独防治预案,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建议和具体要求,建立和完善了县、乡、村(矿)三级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网络。为切实抓好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从2006年9月8日到9月17日,石门县派出3个督查组分别对全县155家矿山企业生产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对照各矿山企业评审认定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确保了每一隐患点的安全,实现全年地灾防治无人员伤亡。该县国土资源局实行以汛期为重点的全年机关股室和党组班子成员轮流24小时值班制,并设置了地灾防治值班室,坚持“谁值班,谁负责;谁接到预警消息,就要在第一时间把预警消息发到各个乡镇所;谁接到地质灾害险情,就必须及时组织赶赴现场处理”的原则,及时向乡镇所发布气象预警信息。该县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地毯式检查,发现有明显灾情征兆的隐患点,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发出督察令,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县政府加大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上的财政预算,拨付15万元作为人为地质灾害责任治理认定工作经费,拨款18万元对三圣乡周家墩和维新镇响水洞两处危岩地灾隐患点实施爆破治理。此外,县政府拿出16万元专项资金,在各重点灾害点区域新建地质灾害警示牌220块,覆盖到全县20全乡镇(区)。同时斥资110多万元对皂市镇天鹅山等地灾点村民实施搬迁避险。(2007.1.1,中国国土资源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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