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220平方公里禁采地下水

浏览次数:574  发布日期:2007-02-07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
到2010年各类水源井全部封停陕西省政府近日下发通知,划定陕西省沿渭河主要城市地下水超采区12处和禁采区2处,确立保护方案,促进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城市地下水资源。目前,陕西省沿渭河主要城市和工业区地下水超量开采问题严重。陕西省政府近日审定通过的保护方案划定了沿渭河主要城市地下水超采区12处,总面积594.54平方公里;禁采区2处,面积241平方公里。其中,西安城区禁采区面积224.5平方公里;限采区6处,面积67.87平方公里。方案提出,禁采区需结合城市给水工程建设,强制、有序、有计划封停各类水源井,到2010年禁采区内各类水源井全部封停,年压缩地下水开采量1.32亿立方米。禁采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禁止取用地下水。(耿学鹏)(2007.1.27,地质勘查导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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