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建议帮助建立地灾防治专项资金浏览次数:624 发布日期:2007-03-22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藏全国人大代表、西藏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在本次“两会”上建议,国家应帮助西藏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他说,西藏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但是防治水平还比较低,同时地方财力有限,难以承担防灾减灾的资金投入。西藏不仅地质环境复杂,而且具有干湿季分明、降雨集中等气候特点,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达40多万平方千米,灾害点多达5000处~7000处。西藏地质灾害类型包括泥石流、崩塌、滑坡、冻土冻融等,每年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6.692亿元。向巴平措说,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西藏自治区完成了对区内26个县(市)地质灾害的调查与区划工作,调查面积近25万平方千米,共发现灾害点2618处,威胁人口64823人,潜在经济损失约42.95亿元。但从目前的情况看,西藏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起步晚、基础差,工作程度还比较低。西藏的地方财力还难以承担类型繁多、分布广泛、暴发频率高、活动规模大、危害程度严重、影响范围广的地质灾害治理投入。向巴平措建议国家帮助西藏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资金额度参照其他省、市情况,可暂定为每年3000万~500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应急反应系统及应急救援(处置)体系等应急机构建设;应急调查、监测和应急处理;地灾搬迁或对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点进行治理。(边巴次仁)(2007.3.15,中国矿业报,B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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