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赵金城::我国湿地亟待立法保护浏览次数:554 发布日期:2007-03-27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时政记者刘晓星报道,“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特别要制止目前普遍存在的掠夺性开发湿地资源的行为,以保证湿地资源的可步杂续利用。”全国政协委员赵金城向大会发出强烈呼吁,并提交了《关于加快我国湿地环境保护立法的提案》。我国现有自然湿地3620万公顷,占国土面积3.77%,大大低于全球6%的比例。20世纪90年代以来,尽管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湿地保护措施,但由于气候变化的影响和人为因素的破坏,湿地生态呈急剧退化趋势。近50年来,仅围垦一项就有近1000个自然湖泊湿地消失。赵金城指出,在我国三大生态系统中,森林和海洋均已通过立法保护,唯独湿地保护无法可依。这是导致我国湿地问题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之一。他建议国家尽快制定《湿地环境保护法》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以法律的形式确定湿地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方针、原则和行为规范,明确各级、各行业机构的权限以及管理分工,规定管理程序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等,为湿地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提供基本的行为准则。 (2007.3.14,中国环境报,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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