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源生态亟待立法保护

浏览次数:514  发布日期:2006-02-09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勘查
祁进城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地处青藏庙的腹地的青海省西南部,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为了限制人为破坏行为、有效保护和建设三江源地区生态环境,记者呼吁尽快对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的生态进行立法保护。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三江源地区冰川萎缩、雪线上升,众多湖泊和湿地旱化甚至干涸,加之人类活动和不合理生产经营方式,使得当地原本十分脆弱的生态环境更趋恶化。这不仅制约着青海的经济可持续发展,也对长江、黄河、澜沧江中下游流域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对国家生态安全带来巨大的隐患和威胁。据记者了解,自上世纪50年代到90年代中期,三江源地区先后经历了3次大规模毁草开荒,破坏草原总计达522.81万亩。受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的制约,开垦的草地大面积弃耕撂荒,有些地区至今还没有恢复原貌。为了加强江河源头生态环境建设,国务院通过了《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并于2005年起全面实施。根据此规划,到2010年,国家计划实施的工程项目区内退牧还草将达9658.29万亩,退耕还林还草将达9.81万亩,封山育林、沙漠化防治、湿地保护和黑土滩治理面积将达1200.89万亩,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将达500平方公里。为维护和增强三江源地区水源涵养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恢复其生态系统功能的良性循环,记者认为,应尽快制定《青海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条例》,以法律的形式限制人为破坏行为,有效保护三江源地区的生态环境。(6-01115-H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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