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实行地质灾害速报制

浏览次数:604  发布日期:2007-07-30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中型地灾灾情须在3小时内速报省厅据新华社报道,主汛期易发地质灾害,河北省加强防范措施。最近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表明,这个省有308处存在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隐患的区域。按照防治方案,河北省实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对于6人(含)以上死亡和失踪的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接报后,要将灾害情况在3小时内速报省国土资源厅。并将监测、预防任务逐点落实到交通、水利、建设、旅游和乡镇政府、村委会、监测人等责任单位和具体负责人,建立了群测群防网络。进入7月份以来,河北省先后发生多起地质灾害。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透露,多年气候资料表明,这个省暴雨中心多集中在燕山南麓的兴隆、遵化、迁安、迁西、青龙一带,以及昌黎、滦县、宽城县,这些地区是矿产资源集中开发区,同时也是地质灾害隐患密集区。据了解,排查出的30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均按地市划分列入省级防治方案进行重点预防。(张 涛)(2007.7.20,中国国土资源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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