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土保持实施方案出台

浏览次数:505  发布日期:2007-11-08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勘查
江西省近日出台了建设绿色生态江西水土保持实施方案,要求全省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再兴建化工厂。方案明确,从今年开始,全省河道管理范围内,严禁建设化工、冶炼、电镀、印染、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用品储藏等企业。水库库区不得建设高污染项目,两年内杜绝在水库中化肥养鱼。同时,对江河源头及湖库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要严格审批程序,禁止建设高污染的建设项目。(吴跃强  吴舒琴  陈文义)(2007.10.27,中国矿业报,B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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