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石盗采,我有切肤之痛

浏览次数:588  发布日期:2007-11-09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遗迹/地质遗迹和化石
——访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李锦玲赵  凡2006年12月3日,美国洛杉矶,一窝据称出土于我国的恐龙蛋化石拍出了近42万美元的高价,国内外古生物界为之哗然。让人们吃惊的,还不仅仅是它令人咋舌的价格。这窝有6500多万年历史的恐龙蛋化石,保存十分完好。窝内的22枚恐龙蛋,除去2枚残缺和1枚被移走用作科学研究外,余下的19枚完好的恐龙蛋中,有几枚甚至能清晰地看到小恐龙的骨骼。中国方面对这件事情表示了高度关注。目前,国土资源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这窝恐龙蛋化石的追索工作。其实,很久以来,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者和古生物学家对我国古生物化石的保护现状就表示了极大担忧。作为长期从事古生物化石研究的学者,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李锦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保护中国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已经到了非常关键的时刻。原本只是科学家关心的化石,现在成了社会问题记者:原本只是科学家关心的化石,为什么现在成了社会问题?李锦玲:化石在科学研究中的价值,是它的原始属性。但是现在,化石已经被人赋予了其他的属性,比如它有形状,有观赏性,于是很多人就开始收藏化石,进而对其进行买卖,这就赋予了它商品的属性。这也是为什么这窝恐龙蛋化石去年能够在美国拍出天价的重要原因。记者:被人为赋予了这样的属性,明显会刺激化石进入市场交易。您怎么评价这个现象?李锦玲:从好的方面说,这样会使人们更加重视化石,把它当成宝贝。从坏的方面说,加速了人们对化石的破坏。从前,在很多化石埋藏丰富的地方,当地的农民并没有把本地漫山遍野的恐龙蛋化石当作稀罕物。他们通常就当它是比较圆滑的石头,垒猪圈时用。这对化石的保护来说,当然也是一种破坏,但它的破坏力极小。而现在,一枚普通的恐龙蛋化石一般能卖到1万元,一个鸟化石能卖到5万元,好的硅化木甚至能值10多万元。在这样大的利益驱动下,必然加剧对古生物化石规模性的乱采滥挖。成规模的破坏性盗采,会给古生物研究带来灭顶之灾记者:近些年来,中国古生物学界出现了不少在世界上很有影响力的成果,这和新化石标本的大量出现有关系吗?  李锦玲:应该说有关索。但我认为,新化石标本的出现,如果是正常挖掘工作的成果,当然没有问题,但如果是成规模的破坏性盗采,从长远来看,绝对会对古生物科学造成灭顶之灾。记者:目前我国化石乱采滥挖到底严重到了什么程度?李锦玲:化石的盗采,主要是从恐龙蛋化石开始的。上个世纪的80年代后,这股风从恐龙蛋化石蔓延到化石的各个领域。现在,只要是有化石的地方,几乎无一幸免。特别是爬行动物化石、大的哺乳动物化石、鸟化石和鱼化石,只要一被发现,大规模的盗采马上就会开始。作为长期研究古生物化石的工作者,面对这种现状感到极为痛心,我可以说是有切肤之痛。记者:您看到过现场吗?李锦玲:看到过。好好的山,被翻得乱七八糟,一片狼藉。这不仅是对化石的破坏,对环境也造成了极大破坏。在有的地方,盗采者从半山坡就开始凿洞,洞深可达数百米,翻出来的土石,淤堵了河道,有时甚至造成下游水库断水。化石是科学研究的基础,采集化石对科学家来说很重要记者: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挖掘化石?李锦玲:当然不是。可目前有关古生物化石保护的法规、条例,我觉得常常只是限制住了科学家的研究,而那些乱采滥挖、盗买盗卖、走私化石的人,却不怎么能受到约束,照样可以天行其道。记者:这是什么意思?    李锦玲:我们如果要挖掘化石进行研究,首先要得到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批文,然后还得拿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批文,最后还要村里向意。这个过程是漫长的。到最后,有的地方领导甚至告诉我们:“你们可以挖化石,但是得交钱!”记者:采集化石对于钱学家的研究很重要吗?李锦玲:当然。化石是科学研究的基础,我们从它上面可以寻找过往的地球历史的信息。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我都是自己挖化石的,因为我们采集化石,得到的不仅是化石本身,而且还可以了解动物群的组成和化石的埋藏学信息,比如它是从哪个层位上得到的,岩性如何,周围的分布情况如何等等。这些真实的信息,在那些被征集来的化石上面,根本就得不到。目前各地大兴的博物馆热,对化石保护是把双刃剑记者:那您觉得是什么原因造成了化石盗采成风?李锦玲:因为利益的诱惑太大。记者:目前有哪些渠道在收购化石?李锦玲:渠道有很多。比如,名目繁多的化石开发研究中心、化石研究协会、私人收藏家,甚至还有各地蜂拥而上的化石博物馆。最恶劣的是走私,中国化石大量走私到国际市场。已多对世界化石市场形成了很大冲击。记者:您好像不赞成化石博物馆热。李锦玲:准确地说,我认为,目前在各地大兴的博物馆热,对于古生物化石的保护来说,是把双刃剑。它的好处在于,收集了一批珍贵的化石,从而保护了部分化石,而且因为它是向公众展出的,当然有科普教育的意义。但是,盲目跟风,不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大建化石博物馆,会带来很糟糕的影响。记者:具体糟糕在什么地方?李锦玲:第一,它助长了盗采化石的风气,因为你大量地买,需求就多,  也就会有人大量地去挖。第二,低水平的重复建设,根本达不到良好的科普效果。进行科普宣传,首先要有科学的元素,并不是说把标本摆在那里,就是科普了。据我了解,其实现在很多的博物馆,连化石的种属名字,甚至大类都搞错了,还谈什么科普!有的博物馆把不是同一种动物的骨骼拼凑成一个骨架,还拿来展出,这简直是对科学的亵渎,是对观众的误导和愚弄。第三,一些博物馆办化石展览的目的并不单纯。有的是图政绩,有的干脆就把化石博物馆变成了化石的交易中心。一些化石标本一来到博物馆,就没了。有的甚至是打着博物馆化石出国展览的名义,将化石堂而皇之地运出国。记者:但博物馆毕竟是我们认同的一个公共资源共享的平台。李锦玲:是的。我们的确需要好的博物馆。但这个博物馆,应该强调要有各地特色,要和当地的实际地质情况相符合,千万不能千篇一律都搞恐龙或海生爬行动物化石。其实只有突出个性特色,才能闯出地方的牌子。绝对不能一味贪大求全,样样化石都俱全,没有就花大钱去购买。此外,要特别强调科学性,否则就变味道了。在西方,任何学者都不会用来路不明的化石进行研究记者:从上个世纪90年代我就采访过恐龙蛋化石的乱采滥挖问题。我的一个感觉是,化石管理起来很难。李锦玲:管理难度大,是肯定的,因为涉及的问题太多而且复杂,有科学研究的问题,也有地方经济发展的问题,有化石的定性和权属问题,还有个人收藏、出口等等问题。但不能因为难就放弃管理,更不能对乱采滥挖放任自流。记者:按照国际惯例,对化石是怎样进行管理的?李锦玲:在西方的古生物化石研究中,有一条大家都遵循的规范,就是任何研究者都不用来路不明的化石。什么是来路不明的化石?就是从非法渠道走私得到的化石。记者:有化石的个人收藏和买卖吗?李锦玲:有。但是属于非常私人的爱好。我从来就没有听说他们出现过大面积乱采滥挖化石的事情。这里面可能存在文化习俗的差别。比如西方人也喜欢鸟,但是他们是历经千辛万苦、跋山涉水去野外看鸟,而不是把鸟关在笼子里挂到树上。对待化石也一样。记者:国土资源部已经在紧锣密鼓地起草制定“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您对这个“条例”的出台有怎样的期待?李锦玲:我们当然希望这个“条例”能早日出台,因为只有这样,化石的保护才能够找到足够的法律依据,从法律的角度确定化石保护的原则。我同时希望能有一批学术造诣高、观点公正的古生物学家组成一个权威的专家小组,为“古生物管理办法”的修订和“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的出台提供意见。被采访人简历:李锦玲,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研究员。长期从事二叠纪、三叠纪地层和脊椎动物化石的研究和现存爬行类(鳄类、蜥蜴类)化石的研究。■ 相关链接什么是化石?为什么要研究化石?简单地说,化石就是生活在遥远过去的生物遗体或遗迹变成的石头。在漫长的地质年代里,地球上曾经生活过无数的生物。这些生物死亡后的遗体或是生活遗留下来的痕迹,许多都被当时的泥沙掩埋起来。在随后漫长的岁月中,这些生物遗体中的有机质分解殆尽,坚硬的部分如外壳、骨骼、枝叶等与包围在周围的沉积物一起经过石化作用变成了石头,但是它们原来的形态、结构(甚至一些细微的内部构造)依然保留着;同样,那些生物生活时留下的痕迹也可以这样保留下来。我们把这些石化了的生物遗体、遗变称为化石。从化石中可以看到古代动物、植物的样子,从而可以推断出它们的生活情况和生活环境,可以推断出埋藏化石的地层形成的年代和经历的变化,可以看到生物从古到今的变化等等。             (2007.10.29,中国国土资源报,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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