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陈旗呼吁:建立资源输出地生态补偿机制浏览次数:662 发布日期:2008-03-14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时政记者李平报道,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昌吉回族自治州州长助理陈旗建议,国家应将新疆作为试点,建立资源输出地生态补偿机制。近年来,随着能源矿产被大力发现,新疆在我国能源战略中的地位日益凸显。随着石油、天然气、煤炭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大规模开发,生态恶化的矛盾也日益凸显出来。据了解,新疆的三大油田、九大煤田和九大风区目前还蕴藏着大量尚未开发的能源,一旦全面开发,其生态恶化的形势将更加严峻。陈旗委员在提案中指出,新疆石油天然气开发多在沙漠、戈壁和绿洲边缘地带,属生态环境极端脆弱区和生态环境重要功能区,在勘探开发过程中,环塔里木盆地和准噶尔盆地的脆弱生态系统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千年形成的固化沙漠的原始盐碱硬壳被大面积破坏,沙丘活化,沙漠合围速度加快,沙进人退的情况非常严重。除能源矿产外,陈旗委员认为,新疆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也同样对生态环境安全构成威胁。陈旗委员还在提案中对生态补偿费的提取办法提出了建议:对出疆的石油、天然气,按照现价的适当比例开征生态补偿费,专项用于生态修复。(2008.3.8中国矿业报 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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