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批准地热资源开发浏览次数:573 发布日期:2008-07-09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海口西海岸—海甸岛限采记者孙秀英、陈祖洪报道,近日海南省政府批准的《海南省地热资源勘查开发利用规划》,根据全省地热资源的分布特点,划分了5个各具特色的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区,20个地热资源规划分区。其中,海口市西海岸—海甸岛热矿水开采规划区和万宁市兴隆热矿水开采规划区限采。据介绍,海南省目前已发现31处裂隙型带状地热田,已初具开发规模的有9处,开采量为5700立方米/天,约占资源总量的12%。《规划》提出,利用地热资源应采用先进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做到以量定采,走立体型开发、综合式利扔、产业化经营的道路,实现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规划》根据全省地热资源的分布特点,划分了5个各具特色的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区,20个地热资源规划分区。其中,一类鼓励开采规划区10个,包括文昌官新热矿水、僧州兰洋热矿水、琼海官塘热矿水开采规划区等;二类允许开采规划区8个;三类限制开采规划区两个,即海口市西海岸—海甸岛热矿水开采规划区和万宁市兴隆热矿水开采规划区。这两个分区的热矿水源储量条件、市场前景、经济效益更好,但对热矿水的开发利用已超出热矿水的可采量,导致热矿水含水层的水位下降。因此,规划将上述地区划为限制开采区,严格限制这些地区的热矿水开采活动。 (2008.6.21,地质勘查导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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