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四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浏览次数:548  发布日期:2008-07-31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时政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代主席巴特尔日前表示,内蒙古将采取4条措施保护自治区生态环境。巴特尔说,内蒙古是我国北疆的重要生态屏障,保护和建设好内蒙古的生态环境,是内蒙古自治区广大于部群众的重要职责。目前,内蒙古正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由初见成效向明显改善转变。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四项:一是坚持“保护与建设相结合、保护优先”的方针,通过各种保护性措施恢复植被。比如积极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大力推行休牧、轮牧、禁牧,发展农区畜牧业和合饲圈养,既保证了畜产品的稳定增长,又有力地促进了草原生态的恢复。比如在阿拉善、锡林郭勒等盟市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努力调整生态脆弱地区的人口布局和生产力布局,减少人为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发挥生态系统自我修复的功能。再比如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长效机制等。二是把生态保护与建设作为最大的基础建设来抓。大力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水土保持等一系列生态重点建设工程,不断改善生态环境。2003年以来,全区共完成林业生态建设面积5100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300万亩,草原建设总规模1亿亩以上,禁牧休牧草原面积6.5亿亩以上。三是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全区大中型资源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100%,有效地控制了矿山环境污染和破坏。同时,加强矿山土地复垦和绿化工作。坚决控制高消耗、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的盲目投资,坚决淘汰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四是加强污染治理,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抓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的环境治理。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全区共投入减排资金约45.7亿元。自治区政府要求各旗县区到“十一五”末,都要完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的建设任务,污水处理率和垃圾处理率要分别达到85%。这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正在收到较好的成效。据统计,2007年全区森林覆盖率比2003年提高了2.75个百分点,林木蓄积量增加1亿多立方米,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实现双减少;地表水水质达标率由27.8%提高到66.1%,主要城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2007年全区空气综合污染指数较上年下降19个百分点。(柴海亮)(2008.7.19,中国矿业报,B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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