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开发矿产资源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报告通过评审浏览次数:626 发布日期:2015-12-17 分类:各省动态 为合理开发大兴安岭林区矿产资源,实现“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这一目标,由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牵头,内蒙古农业大学、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配合完成的《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研究》项目,日前通过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专家评审, 12 月 10 日,收到了国土厅的成果报告审查批复。 该项目历时三年,以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为研究对象,以环境地质学、生态经济学、恢复生态学为理论基础,系统研究不同类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对林区生态环境的影响,揭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过程胁迫生境变异规律和生态因子响应受损程度及其特性。在重点研究植被、水环境、土壤的受影响程度和矿业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变化规律的基础上,探讨适合大兴安岭林区特点的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方式和配套技术,提出适用于该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的模式和技术,包括植被恢复与重建、土壤质量改良调控、水土流失监测与防治、水资源保护与污染防治、地质灾害预测防治等配套技术模式,为该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恢复和重建提供了理论依据与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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