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立法保护湿地资源

浏览次数:572  发布日期:2008-11-26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
记者王正端报道,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近日出台条例,对昭通大山包自然区湿地资源实行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大山包自然区位于滇东北距昭通市区80余公里处,3000公顷面积内分布有数千亩高山湖泊、19万亩高山草甸、19处适宜涉禽鸟类栖息觅食的高原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单。条例规定,建立大山包湿地专门保护机构,制定整体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加大湿地保护力度,有计划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开展地质灾害、水土流失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凡发现在保护区内砍伐森林、开垦荒地、开采湿地泥炭等违法行为,将责令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活动,并处以罚款和其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08.11.17,中国国土资源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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