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要协调发展浏览次数:565 发布日期:2008-12-19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时政——以广州市为例□ 黄光华● 矿产发要规范、规模化● 以城镇为中心加强开发“第二资源”● 必须实施严格的环境控制指标合理开发要注意规范化规模化和限制性近年来,广州市经济飞速发展,建设日新月异,资源特别是矿产资源消耗巨大。因此,政府和职能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作指导,按照可持续发展的思路,统筹规划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统筹规划矿山环境的保护与治理。要规范化生产。及时调整矿业发展布局,控制开采总量,压减矿山企业个数。按照“生态优先、保护环境”的原则,扩大禁采区、压缩限制开采区、限制和禁止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矿产开发。同时,严格矿业权的设置与审批,明确管理权限,规范操作程序。严禁过度开采、无序开采。要规模化生产。对矿山开发企业进行必要的整合,逐步关闭规模小的、工艺差的、污染大的矿山企业,保留规模大的、工艺先进的、污染小的企业,逐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生产。要通过整合,全市矿山总数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减少25个以上,只保持70个左右。要限制性生产。对受经济、市场、安全、环境等因素影响较大的或开发利用研究程度低的或供过于求的矿种开发的开采范围、开采时间、开采总量、准入条件实行严格限制。限制开采的矿种主要是建筑用花岗岩、水泥用灰岩、芒硝、大理岩、矿泉水、热矿水等。建立具有特色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体系 广州市的矿产资源不论是矿种数量还是矿产含量都是相对贫乏的,要采取切实的措施应对。充分运用“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要运用好本地资源和外地资源、本地市场和外地市场。要做好规划,对本地的建筑用花岗岩和水泥用灰岩及矿泉水等优势矿产进行开发,在确保本地供应的前提条件下,可适当输出创收。同时,认真做好市场调查与预测,政府指导,市场调节,从外地组织铁、铜、锡、铅、铝、煤、石油、天然气等矿产及制成品的输入。在保证市场供应的前提下,还应建立一定数量的储备。抓好资源的节约与综合利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效益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企业为实施主体,在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驱动、社会积极参与下,建立具有广州特色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体系。一方面,要加强对共生(伴生)矿产、低品位资源、矿山尾矿的综合利用,废渣、废液、废气的综合处理及有益组分的回收利用。如:广州市石灰岩、花岗岩、大理岩露天采矿回采率应达到95%以上,选矿回收率应达到90%以上,热矿水、矿泉水采矿回采率达到95%以上,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另一方面,要加强开发回收“第二资源”,以城镇为中心,抓好废杂的钢铁、铜、铅、铝、锡、银等资源的回收利用。做好资源储备。建立矿产资源储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对于已开发出来的矿产资源及其成品的储备,主要通过对未来特殊需求的预测,充分运用市场等手段,以政府为主导,建立起适度的储备。对未开发的地下矿产资源储备,要建立矿产资源储备保护区,对相关重要的矿产资源由政府组织勘查,查明其储量、含量及品质,建立专门的资源储备档案。同时,对资源储备的地域进行保护,不得压覆,严防偷采。在非常时期或特殊需要时才由政府组织开采。如广州市的铁、钨、锡、铌铁、铜钼、铷矿等都应建立矿产资源储备保护,特别是具有国防、科技价值的铷矿,属于稀有矿种,要首先进行储备保护。地下矿产资源的储备保护是矿产资源储备的最重要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开发中必须保护矿山环境设立矿山环境重点保护区。对国家级和省、市级森林公园、旅游风景名胜区、城市饮用水源地等不允许矿产开发的区域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广州市应建立从化通天蜡烛森林公园、从化丹竹森林公园等18个矿山环境重点保护区。实施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对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导致明显地质灾害的要进行重点治理。包括对边坡和塌陷点的修复、固体废弃物的处理、采空场的处理与利用,以及矿山的植被绿化等。当前,应重点进行花都梯面—从化鳌头采石场重点复绿工程、增城高滩地面塌陷治理重点工程等七大治理工程。实行严格的矿山环境指标控制。对矿山环境实行严格监控,并制定具体的指标加以落实。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80%以上,破坏土地复垦率达到90%以上,矿山开发引起的地质灾害整治率达到80%以上,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矿产资潦综合回收率达到40%以上,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废液排放达到标准要求等。(作者单位:广州市地质调查院)(2008.12.4,地质勘查导报,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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