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景,保地质遗迹永续利用

浏览次数:458  发布日期:2010-01-06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遗迹/地质遗迹和化石
——张家界世界地质公园依法保护地质遗迹纪实王  宗        张家界世界地质公园位于中国西南地区云贵高原东北部与湘西北中低山区过渡地带的武陵山脉之中,面积为398平方公里,1992年入列《世界自然遗产名录》,2004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地质公园。它包括了砂岩峰林、方山台寨、天桥石门、障谷沟壑、岩溶台原、岩溶峡谷、岩溶洞穴、溪流湖泊和沉积、构造、地层剖面、古生物化石等丰富的地质遗迹和千姿百态、变幻莫测的地貌景观,保存了几乎没被扰动的原始的生态环境与生态系统,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总结为“峰奇、谷幽、水秀、林深、洞奥”五大特色。        被列为世界地质公园和世界自然遗产以来,张家界坚持严格保护、统一管理、科学规划、永续利用的发展目标,以保护地质公园遗迹景观和生物多样的系统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原则,认真抓好地质公园规划、建设、保护及旅游宣传促销等工作,使张家界世界地质公园的客源、市场不断拓展,旅游管理日趋规范,地质遗迹保护不断强化。督促制定法规,依法保护地质遗迹        要确保张家界世界地质公园景观的永续利用,就必须强化对地质遗迹景观资源和生态系统的保护,实现资源利用和地质遗迹保护的协调发展。        1989年建区以前,张家界世界地质公园分属常德市的慈利县,湘西自治州的大庸市、桑植县管辖。在国务院批准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之前,各地盲目建设了一些旅游接待设施。总体规划出台后,虽然分景区制定了若干详细规划,但由于有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管理工作存在许多漏洞。在旅游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景区内乱占滥建现象日趋严重,加剧了景区内的城镇化、人工化趋向,受到各方面的批评和关注。2000年9月28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将武陵源立法列入2000年立法计划,并派出多位专家反复在武陵源进行立法调研,后经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湖南省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条例》在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的保护原则、保护范围、资源和环境保护、规划与建设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硬性规定。        《条例》的出台,使武陵源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开始步入法制化轨道。为了加强对武陵源地质环境的保护,确保张家界国家地质公园不受人为破坏,2002年1月24日,湖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又针张家界地质公园的环境保护问题通过了《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条例》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两个《条例》的出台,对规范世界自然遗产和国家地质公园地质环境的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条例》出台后,张家界管委会又督促武陵源区政府按照地质遗迹景观保护分区,进行了土地利用调整,使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配置,使环境保护、旅游产业和社会经济保持协调发展。目前,张家界世界地质公园正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集多学科考察、山水观光、生态休闲、文化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格局进行建设。支持修编规划,依规建设地质公园        保护世界地质公园的地质遗迹和生态多样性,建设世界一流的地质公园,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是关键。由同济大学与湖南省建设委员会1990年制定的《中国湖南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是根据当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制定的,其主题是围绕发展旅游而作出的规划布局,不利于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地质公园的保护。2000年,武陵源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规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后,根据世界自然遗产和国家地质公园的保护要求,作出关于修编中国湖南武陵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决定。         武陵源区人民政府立即抽调人员组织论证,认为规划修编很有必要,是永续利用张家界地质资源的大事。经过反复考察,确认北京大学景观规划设计中心从2001年起到2004年底止承担武陵源规划修编任务。2005年,分别在区、市、省和原建设部论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又反复进行修改,并将已经成型的文本送原国家建设部审批。2009年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武陵源新修编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新修编的规划文本重点突出了山上保护世界自然遗产,山下建成未来世界文化遗产的规划原则,核心景区内原则上除保留管理用房外,一律不准建设旅游接待设施和有碍观瞻景物的设施,并对地质遗迹和生态多样性保护作了具体规定。城区建设按照“改造旧城,建设新镇,提质东线,开发西线”的思路和“本土化、生态化、精品化”的原则,努力提升旅游城镇品位。目前,武陵源区人民政府正按照修编规划的要求,进行旧城改造和旅游产业化升级、提质,力争建成集多学科考察,山水观光、生态休闲、文化娱乐为一体的世界一流的地质公园。 提高监督实效,做好做实规范化        法规和规划之外,还必须有落实。武陵源区人大常委会在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依法治景过程中遇到事关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由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决定,加快依法治景进程。2000年以来,他们先后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开展依法治景,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的决定》、《关于武陵源区依法治理景区实施方案的决定》、《关于批准武陵源区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等,有效地保证了依法治景工作的正常开展。他们还以多种方式了解和发现问题,并督促“一府两院”解决        在“重开发、轻保护”的意识下,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建滥搭、乱捕滥猎、乱排滥放等执法不到位问题时有存在。武陵源区人大采用上下联动结合、交办和评议结合、监督事与监督人结合的方式,提高监督实效。同时,以提高景区管理、保护队伍的执法素质为重点,促进景区部门执法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游客和有关部门反映的热点问题,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着手,人大常委会把旅游行业不正当竞争等热点问题作为跟踪监督的重点,直到彻底解决问题。        由此,张家界世界地质公园各项工作基本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极大地提高了张家界世界地质公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转自国土资源网 2010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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