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江苏省委呼吁 沿海开发前先摸清地质“家底”浏览次数:575 发布日期:2011-02-16 分类:综合 “沿海各市在缺乏地质资料的情况下搞‘跃进’式开发令人担忧,直接影响招商引资和大型项目落地的时效。地质资料对于沿海的港口、港城、临港工业的建设与开发将起到重要的地质保障作用,关系到沿海开发的成败得失。”民盟江苏省委今年提出一份集体提案,呼吁大力开展海岸环境变异研究,摸清江苏省沿海开发的地质家底。 据介绍,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江苏沿海开发,在该省“十二五”发展中至关重要。苏中苏北有望在沿海开发带动下,出现新一轮跨越。江苏省两会前,许多民主党派省委组织委员对江苏沿海开发进行了重点调研。据民盟江苏省委副主委于琨奇委员介绍,他们在沿海调研中发现,各地对沿海地区的大地构造自然规律认识普遍不足,对沿海开发中的地质勘探重视不够。一些咨询设计公司将领导的意图和设想变成图纸就成了规划方案,根本没考虑地质条件这一重要问题。 而沿海地质“家底”如何,是沿海各地发展的关键所在。全面做好沿海开发中的地质保障工作,是科学实施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的重要保证。为此,民盟江苏省委提出了一份集体提案,呼吁大力开展海岸环境变异研究。集体提案认为,沿海开发需要三维地质调查、环境调查、灾害预防地质等地质保障工程;应在地方政府主导下运作,将地质勘查列入首要工作、优先启动,抓紧构建沿海开发地质信息平台和地质保障体系;应就沿海地质问题立项,并申报国土资源部,争取国家地质单位支持,做好沿海地质勘查工作。沿海各市、县应根据省里规划的布局和区划要求,选准本地区沿海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科学制定可持续发展规划。 “当前沿海面临的地质环境威胁主要包括:滩涂资源开发过度,沿海地区环境地质条件不确定因素增多;地面沉降范围逐步扩大,已成为江苏省第二大地面沉降区;海平面上升威胁日趋紧迫,海水入侵危害初步显现等。”在民建江苏省委的集体提案中,委员们还对沿海地质环境保护提出了具体建议:省委省政府应尽快制定出台一系列有利于沿海地区地质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并从决策程序上确保政策得到充分落实;省人大应尽快将修订《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纳入立法程序,组织力量开展调研,为沿海开发建设提供急需法律保障;尽快构建沿海开发带地质环境监测体系,通过对海平面升降、河口淤积、海岸侵蚀、地下淡水与咸水的动态平衡等主要地质作用过程的监测,分析沿海开发带地质环境变化过程与趋势,为沿海开发提供科学的地质依据。
附件下载:
|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