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执法监管浏览次数:682 发布日期:2012-08-15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近年来,随着矿产资源开发力度不断加大,由资源开发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问题逐步凸显。为保护矿山环境,自治区切实可行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执法监管。一是提高认识,将治理作为监管重要内容主抓。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监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工作部署、人员安排、装备配备等方面有所侧重加强。落实“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方针政策,改变“重开发、轻保护,重开采、轻治理,重审批、轻监督”的状态,营造矿地关系、矿民关系和谐氛围。二是落实责任,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地质环境治理责任主体,明确监管责任和重点。 三是健全完善监管制度。通过十项制度的建立,切实加强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治理的执行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装备水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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