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矿山治理新理念 建立资金筹措新模式

浏览次数:619  发布日期:2012-12-27  分类:各省动态
近日,南京麒麟科创园青龙山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完成实施方案,进入施工阶段。通过一系列新技术、新方法和新管理思路的实践,将极大地改变南京市东大门的形象,修复东部生态廊道的生态功能,并在全国类似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中起到积极示范作用。 南京市是江苏省关闭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试点城市之一,原开采矿区植被破坏、土地退化等生态问题十分突出。南京麒麟科创园青龙山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位于南京市主城区东侧麒麟科创园和东郊风景区范围内,北接南京仙林大学城,南临南京江宁大学城。矿山开采形成的裸露边坡和矿山废弃地,不仅破坏了区域自然景观,与周边绿荫成群的青山绿水极不协调,而且成为京沪高铁、沪宁高速公路、绕城高速公路的最大视觉污染源,严重破坏了南京市东大门的环境及景观,同时矿山存在多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隐患,并加速周边土壤的退化,造成土地资源的巨大浪费。 为彻底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美化矿区环境,南京麒麟科创园青龙山沿线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迫在眉睫。该示范工程为 2012 年中央财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预计分 3 年实施完成,总投资规模达 6.92 亿元,其中申请国家财政资金支持 3.5 亿元, 2012 年首期启动支持资金 1 亿元。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组织地质、采矿、生态等专业技术人员对示范工程治理区进行现场实地踏勘、综合地质调查工作,并完善了治理区 1 : 1000 现状地形测量,会同省内其他地勘单位,共同承担完成该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 提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新理念 示范工程治理提出了“四结合”的治理方式,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因地制宜地进行山体复绿、环境恢复,实现生态平衡。与土地开发利用相结合,根据规划条件,将治理后国有建设用地组织土地出让,集体建设用地用于民生工程,达到盘活存量土地、保障发展用地和平衡治理资金的目的。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对原矿山废弃地复垦为耕地,增加建设用地指标。与特色建筑景观打造相结合,既恢复生态、优化环境,又盘活土地、创造效益。 创新工作管理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分层负责,国土牵头、协同治理”,积极引导和鼓励区县按照“先治理,先受益”、“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开展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治理工作。建立目标责任的考核机制。市、县(区)、镇各级政府将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治理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市政府将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治理作为一项考核内容,建立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倒逼机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并与相关区县政府和责任单位签订责任状,实行首长负责制。强化协调联动的领导机制,完善责、权、利的分配机制。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充分调动各部门参与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治理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形成积极探索的创新机制,克服当前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治理起点较低、难度较大、矛盾较多的难题,注入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深厚的文化内涵,打造出一批地域特色鲜明、文化底蕴深厚、惠泽千秋万代的精品工程。 推广治理新方法、新工艺 目前江苏省矿山边坡治理普遍存在绿化层次单一、与周边自然山体融合度不高的现状。江苏地调院提出采取“以木本植物为目标群落的边坡植被生态恢复技术”,对受损坡面实施复绿工程。通过必要的人工干预为植物生长提供一定的生育基础,最终使得治理区边坡绿化与周边自然植被相互融合的效果。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将生态恢复与景观建设相结合,对于其他地区进行矿山治理绿化工艺具有示范和指导意义。 建立资金筹措新模式 示范工程治理资金筹措摒弃以往完全由政府投入的思路,建立财政资金为引导,以土地为载体,吸引民间资金进入的矿山治理资金筹措的新模式。以中央财政资金为启动资金,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对治理后可作为建设用地的国有矿山废弃地,优先纳入政府土地储备,治理后可单独出让的,实行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对于不够成单独出让条件的,经治理后,土地使用权可实行捆绑出让。此外本着“谁治理、谁投资、谁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土地出让和招拍挂所得收益专款用于地质环境治理,多方位筹措地质环境治理经费。 促进“两型社会”发展 江苏地调院围绕“山体基本修复、地灾有效治理、宕底平整利用、坡面逐步绿化、环境显著改善”的要求,开展麒麟科创园青龙山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项目的实施将显著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集约利用矿区废弃地,修复南京市东部生态廊道功能,同时探索矿区废弃地节约用地新途径,有效增加建设用地和林地面积,提高用地强度,统筹经济效益和生态保护,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更加有效地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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