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纪实

浏览次数:605  发布日期:2013-07-31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这种台阶式矿山恢复治理,符合当地实际,非常不错,既美化生态环境,又防止了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的发生,值得我们借鉴。”7月18至19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在陵水县召开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现场会暨“矿山复绿”行动推进会,来自岛内市县的代表观摩完陵水县三才镇岭头岭建筑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这样评价。把地质工作的重心从资源开发保障转移到地质环境保护上来     资源开发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会带来切肤之痛。矿产开发会造成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海南省富铁矿、钛锆、石英砂、宝石、饮用天然矿泉水和热矿水等蕴藏量居全国前列,截至2012年底,现有固体矿山248个,并集中在露天开采的建筑用砂石土矿山上,共有176个。历史形成的废弃矿山(主要是采石场)数量并不在少数。据统计,有一定规模的露天开采的废弃采石场在300个左右,其中处在重要、敏感位置、列入2015年底前必须完成绿化的就有73个,治理任务很重。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吴开成对记者表示,从海南省情看,生态环境是海南的核心竞争力和最大本钱。海南的矿山治理是要清除矿山给自然景观造成的“视觉污染”,“给矿山穿上绿衣服”。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厅长陈健春认为,在海南,怎么强调环境保护都不为过,“我们国土环境资源工作最重要的指导原则就是一切项目都必须坚持环境保护优先!”    吴开成也告诉记者:“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按照省领导的指示精神,以2008年底立案查处日富石场违法开采为标志,启动了海南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新战略。我们主管部门正是从那时候起把地质环境保护作为全省地质矿产工作的重心。”探索建立矿山开发环境治理责任倒逼机制     “要在对各类矿山开发产生的地质环境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规划,建立新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限期治理,保障和促进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建立起一整套更加完善的矿山开发环境治理责任倒逼机制”,吴开成说。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地质环境与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王宜合表示,矿山环境治理不到位,一是安全隐患,因为治理不到位,不少废弃矿山发生了崩塌、滑坡现象,甚至发生人畜掉入矿坑的惨剧;另一个问题是造成重要自然景观不可逆转的破坏,产生严重的景观视觉污染。    为此,2009年5月海南省决定暂停市县设置出让砂石土采矿权,实行全省“一盘棋”砂石土采矿权设置出让实施方案,并对现有砂石土采矿权进行整合。2009年11月,海南省国土资源部门提请修改《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把实行矿业权设置出让制度上升为地方法规的重要制度,对违反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等多种违法行为明确了处罚规定。2012年9月,海南省人大再次重新修订《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在条例中增加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专章,将多项实践工作的有效做法提升为地方法规,提高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的法律效力,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今年,海南省政府还将出台《海南省砂石土矿产资源管理若干规定》,对采矿权设置规模、设置年限、总量控制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采砂石土矿产资源,应当依法编制、报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还发布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监查暂行规定》,创造性地建立一项新的工作制度,即由地矿主管部门有偿委托具有地质环境工程资质的地质机构对矿山开发和环境治理项目进行定期的技术勘查监测,提出监查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决定。这项制度既能解决主管部门人员、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又可以充分发挥地质技术机构的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和第三方监督作用,及时解决问题,避免出现不可逆转的破坏性开采,还可以减少基层主管部门一些人腐败的机会。    “要严格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准入,加强对项目布局、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和安全生产评估报告的审查、论证。同时制定严格、科学、可行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措施,并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确保落实,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吴开成再三强调说。    王宜合也告诉记者:“矿山环境治理,既有旧账要还的问题,也有新账要算的问题。特别是,我们现有的对矿山开发、环境治理的监管能力、监管方式和治理模式、治理责任机制存在问题,我们必须认清形势,强化监管力度。”鼓励多元投资模式,加大对矿山的生态投入     “生态立省”的原则对于海南这个旅游产业发达的省份而言,尤为重要。为了实现矿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海南省较早全面推行了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同时制定一系列政策推动矿山的废渣、废石和废水的合理利用,通过技术改造实现其资源化,减少最终排废量,实现矿产资源的“低开采、低排放、高利用”。    早在2004年,海南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矿山地质保护与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从2006年起,海南省政府就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工作列入对市县政府的主要考核指标,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也印发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暂行规定》。统计显示,自2004年来,海南省开展财政出资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50个,累计治理面积18370亩,主要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出资,投入资金6337万元。但是,面对历史形成的众多废弃矿山,以海南省及各市县有限的地方财政能力,要在短时间内完成“矿山复绿”规划目标,基本上做不到。因此,总结经验,探索建立健全和推动多元化投资模式是这次现场会的主要议题。事实上,海南省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    万宁市、琼海市、文昌市将废弃的采钛砂坑建成了热带瓜菜基地,昌江县石碌铁矿将废弃的排土场建成了热带果园,儋州市将两处废弃的采石坑建成了八一石花水洞和兰洋观音洞省级地质公园,使之成为当地重要的旅游景观。    近年来,海口市提出“逐步解决旧账,不添新账”的目标,限令现有采矿权人签订治理责任状,按标准缴纳复垦保证金;鼓励利用社会资金投入对遗留采空矿区进行治理,并制定了宏伟的规划蓝图。《海口市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明确规定,要严格执行矿山复垦、地质生态环境防治与重建制度,最大限度防止矿业活动对城乡、土地、大气、水体等的污染和破环,走资源节约、生态环保型“绿色矿业”之路,2012年,原已闭坑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恢复率达70%以上,2015年达100%。“资源余量补偿”是陵水县这次介绍的经验之一。    三才镇岭头岭建筑石料矿区位于海南省陵水县境内,矿区有6家采石场,至2011年5月采矿权到期关闭。由于矿区开采历史较长,采用半坡露天开采方式进行开采,未严格执行开发利用方案,尤其是矿山中部的昌兴石场采场段形成一最高达132米的陡坡,边坡角达到80~90度,影响到环境美观,甚至会出现安全隐患。2011年6月,陵水县要求岭头岭6家石场按照《陵水县三才镇岭头岭建筑石料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开展治理恢复工作。治理工程于2011年6月开工,至去年1月治理工程顺利完工。该工程共投入社会资金2967.5万元,动用土石88.9万立方米,完成台阶(5~7米宽)5920米、排水沟1210米、挡土墙5920米,种植乔木1.18万棵、三角梅等爬藤1.18万株。    “这只是治理项目的第一期。”陵水县常务副县长邱雨表示,这个连片的旧采坑过去位处较为偏僻的地方,现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实验区的景观大道从边上经过,旧采坑的治理标准就不能低,必须按照矿山公园的高标准来建设。他说,县委县政府对此认识高度一致,“正在委托有关机构编制第二、第三期规划,积极寻找合作伙伴,引进社会资金,加大投入,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把这里建设成为一个风景优美、独特的矿山公园。”    记者在该矿区现场看到,通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矿区植被已开始生根发芽,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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