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地灾防治责任落实到人浏览次数:446 发布日期:2014-05-28 分类:防灾减灾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部署今年地灾防治工作。会议强调,要将防治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加大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力度,不断提高地灾防治能力和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防治结合、以预防为主的原则,扎实做好汛期地灾防治工作。要思想上重视,责任上落实,加强隐患排查巡查,严格落实各项防灾措施,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履行地灾防治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地灾防治逐级负责制,加大对防灾责任落实情况的协调、督促检查力度,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宁夏将加大地灾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力度,建立健全地灾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地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全面推进“十有县”建设。目前,正在固原市建设地质灾害预报(警)系统,着力构建国土、气象、水利“三位一体”的监测预警体系。据统计,2013年宁夏共发生地灾32起,造成经济损失约2800万元,威胁群众3000余人,未造成人员伤亡。目前全区共发现各类地灾隐患2430处,威胁2.1万余人,潜在经济损失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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