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矿山复绿资金纳入企业预算

浏览次数:507  发布日期:2013-11-09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湖南省永兴县日前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设立矿山复绿治理专项资金,按6万元/年的标准纳入企业预算,并作为矿企年检的重要指标。    为深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全面改善矿区环境,永兴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力推进矿山复绿行动。永兴县要求,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责任书及时足额缴纳治理专项资金金,并按照经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认真开展恢复治理工作。    据悉,该县以“三区两线”(重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可视范围内地质环境问题突出的矿山为重点,力争1年~3年完成第一批示范试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到2020年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条件严格规范管理。    同时,该县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采矿权人履行治理恢复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机制;对不按期缴纳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和不按照规定进行恢复治理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条例等要求不予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登记等手续,并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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