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土资源工作大盘点浏览次数:533 发布日期:2014-01-11 分类:综合信息 2013年是政府换届之年,国土资源部和17个国土资源省级厅局实现了主要领导的新老交替。 这一年,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一张好的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的要求,国土资源部注重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推动国土资源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亮点一: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中央部署,去年下半年,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国土资源厅局都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活动中,认真学习提高认识,聚焦“四风”查摆问题,触及灵魂剖析思想,善作善成抓好整改。 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国土资源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的自觉性、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纪律观念进一步增强,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确实起到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和“鼓劲加油”的作用,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重要阶段性成果,正在逐步显现出来。亮点二:转变职能 简政放权——大力推动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在新一轮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中切实把权力和责任放下去,把监管和服务抓起来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要求,分批次逐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拟取消、下放14项,保留40项,目前,已取消和下放11项。12类项目用地和小面积零星分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权、卫片执法检查约谈和问责权下放到省,取得积极效果。有30个省区市对291个市县进行了约谈,大大高于过去五年部直接约谈的市县总数。与此同时,我们部署开展了清理非在编人员、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两项专项整治,初步实现了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率、防范腐败的目的。发挥“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作用,促进管理理念和效率提升。亮点三:维护群众权益——把维护群众权益作为尽职履责的重要内容 在2013年“双保”行动中,适时提出“保权益”的要求。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督察,督促地方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落实未按期支付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费用188亿多元。全面落实中央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任务2.63万公顷,落实率102.7%,明确了棚户区改造用地支持政策。加大对一线热点城市住宅建设供地力度,积极参与建立房地产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会同住建部部署集中开展在建在售“小产权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化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避免人员伤亡18.8万多人、直接经济损失19亿元。和谐矿区试点范围扩大到12个省份,探索矿产资源开发惠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机制。进一步加大对49个贫困县的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力度。亮点四:节约集约利用——把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2013年,研究制定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指导文件,强化顶层设计的引导作用。将历时3年编制的《全国国土规划纲要》上报国务院审批。完成全国30个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总结推广不同产业、行业60多个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开展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其成果对国家制定新型城镇化规划发挥了决策依据作用。制定7个矿种合理开发“三率”(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最低指标要求。在更深程度、更广范围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评选表彰活动。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示范省建设。出台国土资源组合政策促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促进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运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有利时机,在中央主流媒体加强资源国情宣传。亮点五:历史性突破——多项重要工作将载入国土资源史册 一是经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同意,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正式发布,给这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画上了圆满句号,为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供了基础数据。 二是国务院明确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为形成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提供了条件和空间,加重了国土资源部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上的责任。 三是地质调查取得新进展,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第一阶段任务超额完成,科技支撑作用进一步发挥,发现了一批具有世界级规模的大矿,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亮点六:全面稳步推进——海洋工作、测绘工作、武警黄金部队工作也都取得新进展 2013年,海洋经济稳步增长,载人深潜、极地和大洋科考年度任务全面完成,捍卫国家海洋权益,钓鱼岛维权巡航实现常态化。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正式启动,地理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基础保障支撑能力明显增强。武警黄金部队调整转型富有成效,新型“五种力量”体系初步形成,在地质找矿、抗震救灾、维稳处突中发挥了生力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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