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纳雍县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浏览次数:559 发布日期:2014-06-04 分类:防灾减灾贵州省纳雍县当前已进入汛期,强降雨、暴雨天气比较集中,极易发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为此,纳雍县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正确研判形势,提高思想认识。纳雍县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认真研判形势,提高思想认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切实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隐患排查,落实防灾措施。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汛期地灾隐患巡查排查工作方案,开展一次全覆盖、拉网式的地灾隐患排查。要将开展辖区及所属行业(领域)地灾隐患点的巡查排查情况于每周四17时前上报县国土资源局。注重部门联动,强化监测预警。国土资源、气象、水利、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教育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定期不定期汛情会商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部门监测预警联动机制,准确预测预报汛情,加强预警信息共享,科学研判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防灾能力。认真开展防灾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通过形式多样、全方位、立体式的防灾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临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县国土资源局要指导地质灾害严重或处于地质灾害危险区的乡镇(街道)和部门特别是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一次防灾应急演练。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县政府决定从相关职能部门抽人组成4个地灾防治工作专项督促检查小组,从5月21日至9月16日分片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以及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开展地灾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督查组至少进行2次以上督促检查,每次督查检查结束要与相关乡镇(街道)和部门交换意见,通报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落实防灾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单位、本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地灾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好地灾防治工作职责,把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具体的人。对工作不力致使地质灾害发生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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