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市出台"新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浏览次数:585  发布日期:2014-06-27  分类:防灾减灾
随着汛期到来,暴雨连连,潜伏的地质灾害危机让人防不胜防。遇到突发地质灾害该怎么办?日前,山东省济宁市发布新版《济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预案将地质灾害根据规模大小和危害程度分为四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并明确了相应的应急级别。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4级根据应急预案,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4级。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是指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则指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一旦突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立即赶往现场在很多市民看来,遇到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总是在第一位的。根据灾害等级不同,应急响应的级别也分为特别重大(I级响应)、重大(II级响应)、较大(III级影响)和一般(IV 级响应)四级。一旦发生突发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迅速将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以及发生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失踪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查清。对出现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应于两个小时内速报当地政府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于出现的中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应于3小时内速报当地政府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于出现的小型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应于12小时内速报当地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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