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阜宁县将地灾防治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浏览次数:436 发布日期:2014-07-08 分类:防灾减灾针对汛期来临,为做好汛期的地灾防治工作,江苏省阜宁县把地灾防治工作纳入了对各镇(区)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责任制考核中要求各镇(区)政府在汛期地灾防治工作中,要建立汛期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阜宁县要求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立警示标志,一旦发生险情,应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警戒线并予公告。加大防灾常识宣传力度,设置“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将卡发放到每个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增强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提高预测预报水平。确保汛期期间做到不出事故,避免因地质灾害而导致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对玩忽职守、组织不力造成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的有关镇(区)政府,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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