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局明确六项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浏览次数:564 发布日期:2015-07-09 分类:防灾减灾 一是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做到组织、协调、指导、汇报、监督环环相扣,在地灾防治工作中不仅要电话来往及时更要加强文来文往留底备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地、经常地向当地政府汇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并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群众科普地灾防治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是层层落实责任。与乡镇国土所、监测区(点)责任单位、矿山企业、村组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员,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四是开展应急演练。今年雨量偏多,强降雨又是地灾发生的主要诱因,各地要针对有责任主体的、老百姓受威胁的重点隐患点至少开展一次地灾应急演练。 五是建好应急队伍。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应急队伍,制定防汛值班表,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和信息速报制度。 六是加强项目管理。强化对辖区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申报和管理,依法依规做好项目申报、管理中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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