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怀宁工矿废弃地复垦每亩补助4万元

浏览次数:514  发布日期:2016-03-14  分类:环境地质
 日前,安徽省怀宁县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计划利用5年时间完成5000亩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工作,并给予每亩4万元的补助,在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前提下,促进怀宁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  《方案》要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工作以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为目标,坚持“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原则,全县各乡镇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组织,统一领导开展复垦利用工作;并从项目组织管理出发,要求乡镇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机制,确保项目规范稳步实施。县国土资源局要按照“选定范围、规模控制、项目管理、有序使用”的原则,编制年度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并会同县发改、财政、农业、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复垦项目现场监管、验收与后期跟踪监测。  为保障试点项目顺利推进,《方案》规定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水工建筑用地等拆迁复垦每亩补助4万元,由乡镇包干使用。县政府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问题较多、进度较慢的乡镇定期通报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少数进度缓慢、问题较大的项目区,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约谈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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