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试点工作在常州市正式启动浏览次数:657 发布日期:2016-11-02 分类:各省总站近日,江苏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试点工作在常州市正式启动,江苏地调院全面投入“江苏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方案的编制与业务实施。 2016 年度,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决定率先在常州市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试点工作,为 2017 年在省内全面推行积累经验。 为保证该项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9 月 28 日在常州市举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试点业务培训活动。省厅矿管处副处长张登明主持会议,并着重点介绍了开展此项工作的由来与重要意义。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是国土资源系统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行地质矿产管理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2015 年 9 月,国土资源部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要求改革矿业权年检制度,推行矿业权人信息公示、社会监督、主管部门随机抽查、违者依法受罚等办法,促进矿业权人诚信自律,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监管。省厅《关于推进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强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 2017 年起将在全省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信息公示制度,创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方式,强化矿业权人信用约束,提高监管效能。 省地调院、省国土资源动态监测中心在培训班上分别对公示办法的要义、信息公示内容的填报要求和公示系统电子填报进行了业务讲解,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对试点工作进展要求进行了具体部署。常州市、县区国土局各主管部门及矿业权人等约 60 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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