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立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浏览次数:584 发布日期:2019-11-27 分类:综合信息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贵州省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提出聚焦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主要任务,结合贵州实际细化改革措施,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统筹推进改革。 一方面,强化部门联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23家省有关部门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请市、县和其他部门或单位参加会议。召集人由贵州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实行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加强部门联动,及时研究解决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另一方面,细化责任分工。围绕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明确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开展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强化自然资源整体保护、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开发利用、推动自然生态空间系统修复和合理补偿、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系、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法律体系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9大重点,细化60条具体改革任务,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增加了全面推进六盘水在农村积极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经验、完善贵州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技术办法和操作指引、总结推广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成果、推进《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修改等改革内容。 此外,注重形成改革合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通过建立高效运行长效工作机制,明确成员单位和任务牵头单位职责内容,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措施,注重重点问题调查研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统筹调度作用,通过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改革合力,确保改革任务按时、有序、有效推进落实,不断提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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