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地质环境保护成效显著

浏览次数:483  发布日期:2008-04-10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勘查

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良好环境 

近年来,在党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西藏自治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西藏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了安全良好的地质环境。

西藏地处“世界屋脊”青藏高原,平均海拔4000以上,是亚洲许多大江大河的发源地,在全球生态环境保护战略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西藏自然条件特殊,是我国地质灾害的多发区之一,仅藏东、藏西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面积就达40余万平方公里。据遥感解译,全区地质灾害点总数多达5000~7000余处。通过开展1:50万环境地质综合调查,全区发现地质灾害点2221处,其中,崩塌432处、滑坡380处、泥石流409处。

为了切实履行好以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环境管理职能,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地质遗迹保护等实行了归口行政管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并于20011月批准成立了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为政府履行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职能提供科技支撑与技术支持。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和《西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使全区地质环境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法可依。通过一系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使地质环境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通过加强基础调查工作,先后完成了全区地质环境资源调查、全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及环境影响评价、8个小城镇环境地质综合调查评价、全区地下水资源调查与评价等。开展了乃东、桑日、堆龙德庆等干旱县的地下水资源调查和重点区域矿泉水资源调查评价及全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

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已在全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成立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全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月报制度、险情巡查及应急调查制度等。同时,还从2004年开始,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与自治区气象局合作,每年汛期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公开发布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并结合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

通过对174个涉及铁路、机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矿山及水电工程等领域的建设项目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为建设工程避免地质灾害危害和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奠定了基础。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近年来先后完成了拉萨――日喀则――江孜公路沿线、泽当――曲松公路沿线、日喀则地区、林芝地区八一电厂等近20项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开展了樟木滑坡一期、二期治理工程、琼结县城滑坡治理工程、林芝地区八一电厂沟泥石流治理工程、波密县城泥石流治理工程、山南地区泽当镇泥石流治理工程、拉萨流沙河泥石流治理工程、昌都镇昌都西路滑坡灾害治理工程等重点地质灾害的治理,有效控制了地质灾害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西藏自治区第一个国家级地质公园――易贡国家地质公园已于20056月揭碑开园。2003年底,西藏第一个自治区级地质公园——日多温泉地质公园获得批准。20058月,札达土林被国土资源部批准为国家级地质公园,并建立了札达土林、昂仁塔格架地热间歇喷泉、日喀则群让枕状熔岩三个地质遗迹类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

为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自200671日起,要求在西藏境内从事各类矿产资源开发的矿山企业,必须开展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评价工作,并实施了部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西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开展了拉萨市、日喀则市的地下水动态监测,在樟木口岸等地设立了滑坡灾害监测点。目前,西藏自治区已建立并形成国家级监测点9个、省(区)级监测点41个、地(市)级监测点16个的全区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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