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催生地质找矿新机制 —— 中国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全方位透视(一)

浏览次数:580  发布日期:2010-06-13  分类:综合

    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历时一年有余,在大开言路、集思广益、认真吸收各方意见建议和总结各地成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有关成果正以国土资源部文件的形式陆续出台。
    在地质找矿保障工程即将启动之时,我们穿越时空,回望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地质工作,从中可以感悟到地质找矿新机制在我国国有地勘单位改革和整个中国矿业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全局性作用,更能够领略到新机制在推动我国地质找矿重大突破中的重要性。
    从本期起,本报以《中国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全方位透视》为题,陆续推出地质找矿新机制系列述评,回顾新中国地质工作改革发展的历程,剖析新时期地质工作面临的难题和困境,汇集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凝聚的共识,总结“大讨论”中各地探索构建地质找矿机制的经验。今天刊出第一篇。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不断推动着产业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国有地勘单位以市场主体身份跨入矿业市场
    在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完善进程中,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先行和基础支撑,地质工作多年来一直在不停地探索着自身的改革与发展。
    回望计划经济时代,那时候的地质工作由国家大包大揽,找矿计划由国家统一部署,找矿成果上交国家,国家再无偿提供给矿山企业。在这种体制下,国家是地质找矿工作的唯一投资者,地勘单位是国家地质找矿的唯一实施者。毋庸置疑,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地勘队伍,为新中国经济建设提供了能源资源、矿产资源保障,卓著功勋,永载史册。
    然而,当中国跨入改革开放年代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地质找矿囿于原有体制,难以与市场需求接轨,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工作效率低下、找矿成果不明显等诸多弊端显露无遗。
    地质勘查体制必须改革,地质找矿机制需要新的探索。
    改革,首先端掉了国有矿山企业无偿取得矿产资源和接续资源基地的“免费午餐”——各类矿业企业新建矿山或者采区,必须以市场主体的身份,依法有偿取得矿产资源或通过市场方式获得采矿权,同时享有作为市场投资主体获取收益的权利。作为矿业产业链条中改革的先行者——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一方面为矿业权市场奠定了“需求方”,另一方面也倒逼着探矿权管理制度加快改革步伐,促使上游的矿产勘查单位必须以市场主体身份参与竞争。
    始于上世纪末的国有地勘单位属地化改革,在这样的大背景拉开帷幕并不断推进。这次改革,确立了地质勘查队伍属地化管理和企业化经营的体制,也是中国地质勘查业市场化道路的滥觞,意味着国有地勘单位作为地质找矿的主力军,以市场主体的身份走进中国矿业市场。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需求迅猛增加,资源瓶颈显现
    改革开放的中国,在新世纪初的时候,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提速,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持续快速增长。我国矿产品供应相对宽松的局面,仿佛一夜之间被打破,不但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重要矿产品供给吃紧,就连许多普通或者大宗矿产,也开始供不应求。资源约束正在替代资本约束,逐步上升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要瓶颈之一。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45种主要矿产的现有储量,可以保证或基本保证2020年需求的只有26种,不能保证的有19种。特别是石油、铁、锰、铜、钾等大宗矿产,探明储量严重不足,供需缺口持续扩大。
其中,石油对外依存度不断攀升,今年第一季度创下54.5%的新高,预计2020年将上升到60%;煤炭资源量巨大,但可供建井的精查储量不足;铁矿可供储量和可持续能力缓慢增长,难以满足需求;铜矿可供储量和矿产铜可供能力有增加潜力,但由于需求旺盛,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加剧;铝土矿可供储量不足,但巨大的资源量有具备升级为可供储量的潜力;铅锌资源虽然禀赋条件较好,但前提是必须加大找矿力度;钨、锡、钼、锑等传统优势金属矿产,其优势正逐步丧失;金矿资源虽相对丰富,但可供储量不足,难以满足需求;钾盐可供储量难以大幅增长,供需形势严峻。
    经济社会对于矿产资源巨大的需求,矿产资源尤其是能源资源保障能力的下降,呼唤着地质找矿必须取得重大突破。
    正在市场化道路上摸索的国有地勘单位,再一次被推到了地质找矿的风口浪尖,站在了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的最前沿。
    国际市场寡头垄断,海外资源成本飙升,“中国需求”代价沉重
    全球经济一体化大趋势,助推着矿业全球化。也就是说,矿产品贸易、矿业投资和矿产资源配置,三者的全球化趋势愈演愈烈。
    近年来,全球矿产品贸易增幅明显。矿产资源需求大国的进口与矿产品生产国的出口,双双呈现高速增长态势。国际矿产品贸易的活跃,很大程度上来自于新兴国家的需求,尤其是中国强劲需求的拉动。数据显示,2002年以来,世界铁矿石需求增长的80%左右来自中国,世界铁矿石海运量约四成运往中国。
    伴随着矿业资本加速从资本输出国向资源丰富的发展中国家流动,国际矿业兼并重组浪潮加剧着矿产资源的集中度。资料显示,排名全球前十名的矿业公司,控制着国际市场70%的铁矿石、80%的锡矿、75%的铜矿、58%的金和57%的锌产量,国际矿业市场形成了寡头垄断格局。
    国际矿产品需求激增的现实,一方面让跨国矿业寡头赚得钵盈盆满,一方面使需求方付出巨大代价。以中国为例,进口铁矿石价格自2002年以来连年上涨,到今年已经增长了3倍。中国为铁矿石涨价多付出了数千亿美元的代价。
    曾几何时,国内一些“专家”尚在奢谈“找矿不如买矿”;然而,转瞬即来的矿产资源受制于人的现实是:“中国买什么,什么涨价”。
    “立足国内提高矿产资源保障程度”,再度上升到了国家层面。
    立足国内提高矿产资源保障程度,需要创新地质找矿机制,力争实现找矿大突破
    进入新世纪以来,矿产资源保障能力日益受到国家层面的关注。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多次强调,中国能源矿产资源的战略必须是“坚持立足国内,节约与开发并重”。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也多次指出:“新的形势下,中国政府将把增强资源保障能力作为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立足国内,加大地质找矿力度,增加资源储备和供应。”“要进一步挖掘潜力,立足国内保障能源资源供给,加大基础投入,增强能源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那么,我国究竟能不能“立足国内”提升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呢?
    资料表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能源总自给率尚能保持在90%以上。重要矿产资源方面,我国探明的铁、铜、铝、镍、铬、钾等矿产基础储量,分别居世界第四位到第十二位之间。从矿产资源潜力看,我国幅员辽阔,成矿地质条件有利,全国大比例尺区域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远景调查覆盖率还有待提高,中西部尚有大量的勘查空白区,具备发现新的大型矿床的客观条件;东部地区500~1200米内,还存在巨大的深部第二找矿空间。中国地质调查局的调查预测表明,我国矿产资源探明程度总体上仅为1/3,其中,铁、铜、铝、铅、锌、锰、镍、钨、锡、金等重要矿产资源的探明程度在26%~59%之间,平均为35%,预测仍有2/3的矿产资源尚待探明。
    问题是,要把这些潜在的资源探明,需要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矿产勘查主体尽快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地质找矿体制机制。需要政府打造一个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全新的制度平台,让市场主体加大投入,加强地质找矿,以地质找矿新突破、大突破,使“立足国内”增强资源保障能力"的战略目标得以实现。
    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催生地质找矿新机制,谋划地质找矿实现大突破
    在国土资源部倡导和发动下,始于去年春天的全国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正在孕育和催生着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全新的地质找矿制度平台。
    “大讨论”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全面梳理了当前掣肘我国地质找矿工作的种种弊端,探索并寻求着能够迅速实现找矿重大突破和地质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新机制。例如,在矿业权市场建设方面,矿业权市场的主体本来应是企业,但事实上,目前参与矿业权交易的有企业,也有事业单位,还有地方政府,政、事、企不分,矿山企业和地勘单位还没有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又如,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矿一企的基本格局并没有彻底改观,矿山企业通过市场以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的积极性没有充分激发出来,没有形成有全球竞争力的巨无霸矿业集团。再如,地质找矿在运行机制、运行效率及投融资方面问题尚存,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尚未形成。民营企业在行业准入、矿业权取得、各类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还存在被歧视的问题。国有地勘单位在走向市场的探索中,一方面,仍然希望得到以行政审批方式获得矿业权的利益;另一方面,在处置国家投入形成的成果方面又缺乏自主权和相关依据。地勘单位体制改革不到位,不仅影响了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分体运行又相互衔接机制的真正建立,而且增加了市场主体充分进入矿业市场的风险。
    从我国矿业权市场建设来说,矿业权市场要素并不完备,勘查资本市场不发育,矿业权流转尚不规范。矿产品缺乏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矿业权市场中介机构不健全,在利益驱动下,信用制度缺失。公益性地质信息服务不到位,各矿业权人之间、矿业权人与矿业投资者之间、矿业权人与相关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市场条件不配套。
    计划经济体制延续下来的各种惯性,也在制约着地质找矿新机制的形成。政府作为矿产资源所有权的代表者、管理者,身份不清晰,管理不规范。一方面,在矿业产业政策、行业管理、市场监管方面有缺位现象;另一方面,有的地方政府又存在越位行为,热衷于直接掌管或经营矿业权,垄断矿产资源配置,排斥社会资金。同时,存在矿业权设置不规范、不重视资质条件和开发利用方案、不尊重地质工作规律等现象。此外,国土资源大调查形成的地质成果,缺乏进一步转化和利用的平台与机制,商业性地质工作不能及时跟进,难以出现重大地质找矿成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地质找矿工作,已经处在加强、加速、实现新突破的关键时期,必须承担起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矿产资源保障责任,还要在运行中实现技术与资本、市场与机制的有效融合,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成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资源市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制度上探索地质找矿新机制,促进地质找矿工作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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