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地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成果出炉

浏览次数:626  发布日期:2011-06-02  分类:各省动态

长江三角洲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地下水的不合理开发利用以及各种环境污染的现象日益加剧。深层地下水一旦被污染,对其进行治理和修复将付出昂贵的代价,甚至在一定时期内都不可能完全恢复。入春以来,黄河长江流域遭遇史上罕见的旱灾,地表水几近枯竭,向地下要水已成为越来越多地区的必然选择。因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地下水资源刻不容缓。

早在2006年,中国地质调查局就向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下达了《江苏地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长江三角洲)》工作项目任务书,目的是要查明长江三角洲江苏地区地下水水质和污染状况,综合评价地下水水质和污染程度及变化趋势,编制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建立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信息系统,为该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地下水资源保护以及保障饮水安全提供科学依据。

江苏地调院于2006-2009年期间完成了区域地下水污染区域调查37170km2,重点调查区面积1500km2,水文地质调查点1910个,污染源调查点1441个,现场物理测试1075组,全分析水样1075组,有机水样1075组,建立了江苏地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长江三角洲)信息系统,完成了4411调查点基础数据,录入测试分析数据108575个。从浅层地下水综合污染评价来看,江北地区水质污染重于江南区域,山前平原相对污染较轻。深层地下水状况略优于浅层地下水。

项目工作首次系统地开展了区域性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并于200912月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组织进行了野外验收,201012月进行了数据库验收,验收结果皆为优秀。2011424,由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调中心对江苏地调院承担的《江苏地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长江三角洲)》项目进行了成果报告验收,为优秀级。

通过此项目,江苏地调院在查明区域地下水质量现状和污染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区域地下水污染监控方案,建议建立区域及污染场地地下水污染监测网,监测网布设密度原则为供水区密,一般区稀;城区密,农村稀;地下水污染程度严重地区密,非污染区稀;尽可能从常用民井、生产井和泉水中选取监测井;尽量保持单井监测点监测工作的连续性等。最终实现对监测网实时动态的有效监测,掌握地下水环境状况,对区域地下水污染进行预警,为污染场地的修复治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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