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强调——加强地灾防治 责任重于泰山浏览次数:637 发布日期:2013-06-29 分类:防灾减灾黑龙江省日前召开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指出,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要求,黑龙江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必须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抢前抓早、全面部署、高度重视,全力防范。围绕“突发隐患,能够及早发现;发现隐患,能够有效监测;出现险情,能够及时预警;发布预警,能够主动避让;建设避险场所,能够使群众有安全地方避险;产生灾害风险,能够及时综合治理”这一行之有效的防灾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 一是贯彻落实、全面部署。深刻领会和坚决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将防灾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落实责任、规范管理。各地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层层分解任务,落实监测和防治工作责任制。三是加强三查、扩大区域。要加强汛前排查、汛期检查和汛后核查工作,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要加大范围和力度。四是加强联动、强化监管。要努力构建“协同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五是加强预警、应急到位。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体系,加快形成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六是推进“十有县”建设,即有组织、有经费、有规划、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七是加强治理、消除隐患。各地要安排适当资金作为地质灾防治资金。八是加强宣传、组织培训。目前省厅已经制定了2013年“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将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与培训活动。 附件下载:
|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