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立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及时、准确无偿向公众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建立专业监测队伍,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给予群测群防人员经费补贴,配齐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开展防灾避险演练。
二是明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乡镇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镇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动态监测、应急处置、综合治理工作。
三是强化资金投入。县财政每年安排本级财政预算200万元;每年从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提取50%,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提取10%,土地出让价款中提取1%,建立县级地质灾害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应急处置。
四是强化宣传。采取办培训班、发宣传册、文艺汇演等形式广泛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骨干群众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
五是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县级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协调调度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建专群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切实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