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引导多级多元投入治理矿山环境

浏览次数:531  发布日期:2014-03-26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内蒙古自治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中的引导作用,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投”的方式,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企业多级多元投入机制,鼓励和调动社会投资参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每年投入2亿元~3亿元资金,专门用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为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去年年底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通过绩效考核,采取“以奖代投”等方式,调动盟市、旗县和矿山企业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积极性。

    以奖代投补助资金,是指自治区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计算安排的通过“以奖代投”方式给予各盟市的补助资金,主要考虑当地矿山地质环境现状、治理经费投入和工作绩效等因素,并结合当年项目资金检查情况进行分配,各盟市要把资金与盟市本级安排的专项资金捆绑使用,统筹用于本地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同时,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严格要求矿业权人投入资金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主体通过招标、挂牌等方式参与历史遗留且责任主体已灭失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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