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

浏览次数:633  发布日期:2004-11-09  分类:规程规范/其它
 一、目的  为查明我国地质灾害严重县(市)的地质灾害隐患,划出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有计划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减少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开展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二、调查县{市}的确定  县(市)人民政府向省(区、市)地矿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区、市)地矿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灾害严重程度和资金可能分轻重缓急提出建议,由部审批列入年度计划。三、工作原则  调查工作要紧密结合防灾需要,突出“以人为本”,以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不按测图比例尺定额平均布设调查点,而围绕有受灾危险的居民点及重要设施进行调查。四、调查对象  通过走访每一个城镇及行政村,结合地质环境条件确定调查对象。重点调查可能产生崩塌、滑坡、泥石流而对居民点的安全造成威胁的斜坡、沟谷以及对村镇有威胁的地面塌陷、地裂缝隐患,同时兼顾公路、铁路、河流沿线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调查。五、调查内容  主要是调查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包括已发生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的形成条件、发育特征、已造成的损失、复活的危险性、危害性以及潜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对居民点及重要设施的威胁。对斜坡,主要是调查斜坡的地层岩性、坡体结构、结构面组合特征、可能构成崩塌、滑坡的结构面的边界条件、坡体异常情况及附近人口、经济状况等,以此判断斜坡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的危险性及可能的影响范围;对滑坡,主要调查滑坡发生时间、灾情,物质组成、外形及规模、运动形式、滑速、滑距、诱发因素、复活迹象,已有防治措施,并提出今后防灾减灾建议。对泥石流沟,主要是调查沟谷中松散物源量、植被发育状况、降水特征及降水量、汇水面积、沟谷纵坡降、沟口地貌、新老泥石流扇地形关系、以往灾情等判断沟谷发生泥石流的可能性。对地面塌陷,主要调查已有塌陷的发育特征,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及诱发因素,发展趋势,已造成的和今后可能发生的灾害情况,已采取的防治措施、效果,提出今后防治建议。对地裂缝,主要调查单缝特征和群缝分布特征及其分布范围。地裂缝成因类型及其形成的地质环境和诱发因素,以及发展趋势预测,现有灾害评估和未来灾害预测,现有防治措施和效果,今后防治建议。六、调查方法  在充分收集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较为详细的地面调查,不安排钻探工作量,必要时可适当进行少量坑、槽探。七、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每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在1年内完成。按统一部署,由省(区而)及当地地矿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由有关地勘单位和调查区所在乡镇派出的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八、防灾预警系统的建立  调查发现隐患时,乡镇政府应指派当地群众按调查组技术人员提出的方案和要求进行监测。对重要隐患点,调查组还应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防灾预案。九、信息系统的建立  为建立统一的信息系统,在进行野外调查时,必须按统一要求填写调查表,由省(区、市)地矿行政主管部门按部统一要求组织建立省级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十、地质灾害区划  根据调查结果,按灾害隐患点的密集程度划分出三级不同程度的易发区。十一、提交的成果  调查必须提交以下成果:1.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调查情况、县(市)社会经济状况、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与发育特征、易发区的划分、主要灾害隐患点危险性和危害性评价及监测预警和防治建议。2.地质灾害区划图。成图比例尺一般为1:10万。除圈出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外,还应用专门符号将潜在的和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点反映在图上。3.地质灾害调查表、有关照片和录像片。4.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十二、项目预算  按《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费用定额(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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