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局四项措施加强矿山环境治理浏览次数:546 发布日期:2010-04-22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 为解决采煤引发的土地塌陷、采石造成的山体破坏以及地下水超采形成的地下水降落漏斗区等地质灾害环境问题,安徽省淮北市采取四项措施进行治理。 一是成立组织,设置机构,统筹运作。市政府相继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的“淮北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淮北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淮北市土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淮北国家矿山公园建设领导小组”和“淮北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为适应工作的需要,还先后增设成立了市土地复垦整理中心、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和地质环境勘查管理科,专门负责全市地质灾害和环境治理工作。 二是制定政策、编制规划,提供制度保障。淮北市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精神,先后出台了《淮北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淮北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淮北市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矿山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淮北市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多个政策文件和专项规划等,多角度、全方位规范引导矿山环境治理工作。 三是加强项目申报,全力引进资金,注重真抓实干。自2003年国土资源部启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申报实施以来,淮北市就全力申报。目前,已申报实施22个国家和省级项目,总投资9410多万元,总治理面积近2万亩。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不断探索治理新模式。淮北市初步建立了以示范区为龙头,以复田造地为重点,以恢复生态环境为目标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科学路径。在城市(小城镇)以构建园林、湖泊和建设用地为主要模式,在城镇近郊以构建园林、鱼塘和耕地为主要模式。在农村以构建耕地、鱼塘和水库为主要模式,对大型连片塌陷区以构建综合性公园为主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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