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校舍建设如何远离地质灾害浏览次数:430 发布日期:2010-06-30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国务院颁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建设用地审批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由于选址不当、疏于防范等原因,一旦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往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随着我国大部分地区陆续进入汛期,地质灾害也进入了频发期,乡村校舍作为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的重中之重,在进入地灾频发期后更应该严加防范。 乡村中小学校舍选址应注意的问题 中小学校舍场地中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未经工程处理的不宜选择: 一、拟建校舍周边、坡高二分之一距离范围内,存在未采取工程措施的高陡不稳定斜坡或岩质边坡存在顺向坡、软岩和硬岩互层构成的斜坡;易滑结构面与山坡同向倾斜,且易滑结构面倾角小于山坡坡角。 二、拟建校舍周边、坡高二分之一距离范围内,不稳定斜坡坡面土层厚度大,坡面有毛竹林、橘园、茶园及水渠、池塘、蓄水池等。 三、拟建校舍周边、坡高二分之一距离范围内,斜坡坡面上存在不稳定人工堆积物,未经清理的。 四、校舍位于沟谷纵坡降大、山坡坡度较陡,沟谷上游汇水面积大;沟谷上游及两侧山坡土层厚度大于1米,且其上游及两侧山坡存在滑坡、崩塌或位于有水土侵蚀冲沟的沟口;有泥石流隐患的河流、病险水库、蓄水池等下游沟口区。 五、沟谷历史上曾发生过泥石流或被洪水侵蚀;沟谷中、上游存在矿山开采矿渣、工程建设弃渣等堆积物,其沿沟松散物储量大于104方/平方公里。 六、校舍位于河(海、库)岸且场地低于当地最高洪(潮)水位并无截、排水措施;且存在岸坡崩塌、侵蚀、湿陷或不均匀沉降等现象。 七、场地及附近范围内历史上曾发生过岩溶塌陷;存在大型或集中抽取地下水的供水井;存在地下开采石灰岩的矿山。 八、校舍位于矿区的采空区之内;存在陷坑、开裂、错位、沉降或地表水平变形等迹象;场地地表以下存在特厚矿层,或场地内存在倾角大于55度的厚矿层露头;场地上游存在弃渣场或尾矿库等。 选址时应选在反向坡的坡上和坡下,而避开顺向坡、软岩和硬岩互层构成的斜坡。当一组易滑结构面与山坡同向倾斜,且易滑结构面倾角小于山坡坡角时,山坡就可能沿着易滑结构面发生滑坡;当易滑结构面与山坡倾向相反或斜交,或者易滑结构面与山坡同向倾斜,但其倾角大于山坡坡角时,山坡就不易发生滑坡。 中小学校舍场地中可以选择的地段主要有平缓台地、高位的河谷阶地。 平缓台地:如山区宽缓山梁、斜坡台地(阶地)等。宽缓山梁场地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风险,主要来源于山梁下的两侧山坡;威胁场地安全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是崩塌和滑坡。选址中应重点调查两侧山坡有无发生崩塌、滑坡的隐患,坡脚有无发生塌岸的隐患,山坡上的冲沟有无向山梁溯源侵蚀的危险。 历史洪水位以上一定高位的河谷阶地,选址中应重点调查阶地上方和下方山坡的稳定性。可选择上方和下方山坡均不存在崩塌、滑坡、泥石流隐患,或影响范围较小、通过规划和工程措施易于避让或防治的地段。 已建中小学校舍的安全问题 请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判断校舍场地是否位于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危险区,查明隐患。 位于滑坡体上、泥石流沟口的中小学校舍应尽量选择搬迁避让;无法搬迁或未搬迁之前,应在具有相关地质灾害治理资质的部门制定工程治理方案基础上,由具有相关地质灾害治理资质的单位实施工程治理措施。 位于山区或已知地质灾害隐患区的校舍,应定期做好地质灾害巡查、核查工作以便及时发现隐患。 在变形体上安装监测仪器,如地表裂缝监测仪、墙面裂缝报警器、简易裂缝监测木桩等,指定具有一定防灾识灾知识的专人负责监测,做好监测记录。发现变形异常时及时报告。 在地质灾害隐患地段周边设立警示牌,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在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做到人人皆知,主动防灾避灾。 (本文由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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