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意见 地灾防治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浏览次数:499 发布日期:2012-08-09 分类:防灾减灾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近日出台。《意见》提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加强地灾防治体系和机制建设,并将地灾防治工作纳入各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末,全区要完成25个地灾多发县市的详细调查和全区地灾隐患点、易发区的核查;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地灾应急管理体系和机构,将突发性地灾监测、气象预警预报体系延伸到市县;完成2800处重大地灾隐患点治理或搬迁避让工作。到2020年,全面建成地灾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基本消除中型以上地灾隐患点的威胁。 《意见》明确,将地灾防治工作纳入各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相应地把地灾防治纳入本级政府工作目标,对在地灾防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玩忽职守、措施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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