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发布浏览次数:581 发布日期:2013-01-09 分类:地质遗迹和化石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日前签署国土资源部第57号令,发布《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依据国务院《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制定,明确了加强和改进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的措施。《实施办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实施办法》包括总则、古生物化石发掘、古生物化石收藏、古生物化石流通、古生物化石进出境、法律责任、附则等7章共60条。 据了解,国务院发布的《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已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表示,《实施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更好地履行古生物化石保护职责,有利于古生物化石专家充分发挥专业指导和咨询作用,有利于鼓励收藏单位加强自身管理和对古生物化石的收藏保护,有利于保护个人收藏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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