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矿山复绿行动现场会在泉州召开浏览次数:535 发布日期:2013-04-19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4月9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在泉州召开现场会,对全省矿山复绿行动暨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南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国土资源部组织的矿山复绿行动,主要是重要的自然保护区和地质公园、矿山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历史文化保护区等景观区,比我省先行开展的矿山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工作多了“两区”。因此,要注意做好“矿山复绿”行动和“青山挂白”治理工作的衔接,明确治理行动的对象和范围。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已成立以厅领导为组长的“福建省矿山复绿行动”领导小组,各市、县(区)应参照成立相应机构。同时,切实建立多元的治理经费投入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多渠道融资治理矿山废弃土地,投资人可以依法享受投资治理矿山环境后的土地使用收益,以弥补资金补助和技术力量的不足,逐步建立“政府出资引导、优惠政策扶持、社会资金参与”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新机制。 为切实推动矿山复绿工作,会议要求,至2015年底,各地对调查核实上报的185个“青山挂白”点,要全面完成平面治理任务;对立面治理,要根据区位的敏感程度和视觉污染程度确定治理程度,力争多治理一些部位敏感的立面挂白点,尽量显示治理效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干线两侧“青山挂白”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全省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参照上一轮“青山挂白”治理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工作机制,落实好职责分工,确定每个“青山挂白”点的治理责任单位,明确复绿起始和验收时间,并督促责任单位编制每个“青山挂白”点的复绿单体方案。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过问中央财政补助的大田银顶格矿区、安溪官桥龙门矿区等2个矿山地质环境示范治理项目;对省级财政补助的上杭伯公背、三元鲤鱼桥、福清新厝等10个“青山挂白”示范治理项目,要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发挥项目的示范作用。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现场观摩了泉州丰泽区、泉港区及安溪县等地的“青山挂白”点治理效果,了解植被混凝土喷播、“V”型槽绿化、堆土绿化等治理技术以及废弃矿山开发成公园、开发出茶园林地等因地制宜采取的治理模式。泉州、漳州及大田、邵武、安溪等市、县国土资源局就如何治理“青山挂白”实现矿山复绿及矿山地质环境日常监督管理等作了经验介绍。 全省9个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及主管矿山复绿行动工作的科室负责人,省国土资源厅机关有关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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