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及恢复治理方案学习培训班(第一期)在呼召开

浏览次数:645  发布日期:2015-07-22  分类:图片新闻;各省动态
 为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212 号),强化我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编制、审查以及保证金的缴存、使用和管理,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监督管理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内蒙古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协会主办的“全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及恢复治理方案学习培训班(第一期)” 于 7 月 20 日在呼和浩特开班。  此次培训班为期两天,由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的有关专家担任讲师,共 45 家矿山相关单位的 170 余名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班计划举办三期,为方便区内矿山单位、企业相关人员学习,近期还将在自治区东部和西部地区开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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