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5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督查结果

浏览次数:597  发布日期:2015-11-10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日前通报了该区2015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督查工作情况。 据悉,本次督查为该厅指导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及盟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对全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地质遗迹保护与地质公园建设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和互查。 根据督查结果,全区生产矿山保证金制度执行情况整体较好,大部分盟市保证金核定、缴存、返还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办法》实施,核定比较合理,按期要求矿山企业足额缴存,保证金管理建档整体较为规范,资料较为齐全。 截至2015年9月底,全区14个盟市有效矿权矿山数4380家,已编制评审治理方案的矿山数4297家,方案编制率98.1%,已编制评审分期治理方案的矿山数1993家。矿山企业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总额307690.89万元,保证金缴存率98.8%。 2015年企业开展分期治理已验收矿山数460个,验收率46.6%,验收面积83.64 平方千米。截至9月底,全区停产矿山共2440家,停产率55.7%。 在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方面,各地继续推进国家和自治区投资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各项工作,2015年已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程验收27项,完成治理面积21.561 平方千米。到2015年底前应该验收(即2012年及以前安排的项目)但尚未验收的项目总计74项,面积为79.561平方千米。根据各盟市上报的项目执行情况统计结果,预计到2015年底,各盟市应治理项目26项,治理面积30.241平方千米。 各地在推进生态文件建设中,更加注重了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工作,部分盟市已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情况台账,对于涉及民生的矿山地质环境的焦点问题,进行了及时处理,基本上得到了合理的解决。截至目前,利用自治区以奖代投资金带动地方政府投入项目57项,资金35158万元。与此同时,自治区地质遗迹保护与地质(矿山)公园建设管理卓有成效,其中阿拉善沙漠世界地质公园、克什克腾旗世界地质公园以及阿尔山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工作得以有序开展。 该厅还通报了各盟市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在该厅集中式培训的基础上,各盟市要加大对管理部门、矿山企业和技术服务单位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宣传与培训力度。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矿山企业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加大项目清理力度。各盟市要继续加快国家、自治区下达的地质环境项目的清理力度,确保两年内彻底清理所有历史遗留的地质环境项目。四是做好世界地质公园建设各项工作。 该厅要求,各盟市要针对这次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进行整改。同时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加大制度设计,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管理水平。12月底前,各盟市要将整改结果报送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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