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入民心——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司长关凤峻谈地灾防治浏览次数:636 发布日期:2012-05-15 分类:防灾减灾“地灾防治工作也是一项社会性工作。只有防灾减灾意识深入民心,在全社会形成未雨绸缪、防灾减灾的氛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才能做到位。”谈起本职工作,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司长关凤峻的观点与2012年防灾减灾日的主题——“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不谋而合。 地灾防治是社会性工作,需要全民参与 “让群众树立起防灾减灾意识,比做具体的地质灾害调查或者实施工程的意义更大。即便灾害发生了,群众也能够及时避险,避免伤亡。”关凤峻说,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业务性工作,更是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要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就要善于发动群众参与。 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突发性等特点,兼之我国地形地貌复杂,仅靠专业技术力量,要彻底排查清楚地质灾害隐患并进行有效治理,是不可能也不经济的。而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加剧,也恶化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形势;而极端气候事件频发及地震影响等,客观上也增加了地质灾害防治的难度。另外,地质灾害发生时,由于部分群众不了解、不理解、不配合,还易导致二次伤亡事件的发生。“地灾防治工作容易出现重技术性、轻社会性的情况。这种观念导致的结果就是防灾减灾观念难以普及到普通群众,增加不必要的损失。这在过去是有过教训的。”关凤峻说。 近年来,国土资源部除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业力量的建设,更把大量精力投向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这项工作上来。从几年前的万村培训,到“十有县”、“五条线”、“五到位”的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目前,全国“十有县”总数达到1337个,覆盖了95%以上的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特别是群测群防监测员队伍的建立、发展和壮大,让地质灾害防治彻底实现了从单纯的专业性、技术性工作到社会性工作的转变。群专结合是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特色。 目前,全国群测群防监测员已经从前几年的10万名增加到35万名,他们在汛期看守着20多万处隐患点,不畏艰险、不分昼夜、用心监测、成功预报,在最困难、最危险的环境中执行着崇高的生命任务。与此同时,全国共有地质灾害应急专家2500人分布在各省(区、市)指导防治工作,3520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机构共计10多万人承担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2011年累计有4.1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应急处置宣传培训工作。在群专结合的努力下,2011年全国成功避让地质灾害400多起,避免3.5万人伤亡。 弘扬防灾减灾文化,防灾减灾知识进入寻常百姓家 “通过文化宣传,引导全社会树立防灾减灾意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关凤峻说,防灾减灾文化建设是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不可或缺的内容。 2010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地质灾害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同样也是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取得重要成就的一年。群测群防,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年,当百名优秀群测群防监测员来到北京后,等待他们的不仅有鲜花和掌声,还有一场精彩的颁奖晚会。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亲临晚会,并为十大杰出群测群防监测员颁奖。通过央视的镜头,来自最基层的群测群防监测员们站在了全国观众面前。这次晚会播出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人们不仅认识了群测群防监测员这个群体,感受了他们的酸甜苦辣,更接触到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树立了地质灾害防治理念。这应该是这场晚会最大的价值。 同时,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避险培训,发放通俗易懂的地质灾害防治挂图,发放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等,已经成为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优良传统。通过这些工作,地质灾害防治的理念和知识真正进入了寻常百姓家。 应急避险演练正在地质灾害防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国土资源部在总结各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上,提出对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隐患点,要于每年汛期前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避险演练。2011年,全国有百万人参与了2000多次地灾防治应急演练。“群众参与热情非常高。应急演练把一个城市、一个地区方方面面的力量都调动起来了。从政府到群众,大家共同参与,在类似实战的场景中,深化了地质灾害防治的意识,熟悉了逃生方法和路线。”关凤峻说。 “在现有条件下,我们对地质灾害极限条件的认识还不透彻,无法准确判断是否会发生灾害,撤出来后往往未形成灾害。但这么做是必要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听骂声、不可听哭声’。在降雨,尤其是特大暴雨的情况下,组织群众撤离往往不被理解,但是近年来随着宣传培训工作的深入,大家能理解了,还积极主动配合我们的工作,这也是大家共同努力形成的良好防灾氛围。” 关凤峻补充说。 地灾防治,提高政府防灾减灾意识很重要 “不仅要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更要提高政府的防灾减灾意识。这是地灾防治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关凤峻说。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出台。《决定》明确提出,地灾防治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 关凤峻欣慰地表示,当前,各级地方党委政府正狠抓《决定》落实。 到2011年,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明确了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27个省(区、市)明确和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机构,223个市及近1000个县加强了机构建设,山东、陕西、甘肃等省已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2011年省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50多亿元,是2010年的2.1倍,其中四川、云南、陕西、重庆、广西、山西等地投入力度较大。 各地加紧部署调查工作,重庆、广西、贵州等地部署开展了人口密集区的调查,广东省在2011年提出开展全省山区重点县详细调查和威胁100人以上及饮用水源地等重大隐患点的详细勘查。 2011年全国共组织开展不同规模地质灾害演练2600次,参加人数达100多万。同时,各地大力开展防治知识宣传与培训。 “每年火灾数量远远多于地灾,但伤亡人数并不多,关键就是火灾防治工作的社会性得到了突出。地质灾害防治要学习这一点,除了加强专业队伍和机构建设,还要加强宣传、培训,树立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毕竟,地质灾害防治已经成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经济协调持续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 关凤峻说。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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